上海市奉贤区环境保护局的机构设置
1、办公室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局各部门的日常工作,贯彻实施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文秘、档案、安全保卫、财务、统计、审计、卫生、后勤管理等工作。兼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劳动工资、老干部等工作。负责人:唐军 职务: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邱江梅、宋慎2、开发管理科主要职责:负责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审批辖区限额以内建设项目及市环保局委托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负责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扩初)的内部征求意见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试生产(试运行)审核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审查;组织重大资源开发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负责编制本区中长期环境保护规划和近期环保工作计划。负责人:方卫 职务:科长工作人员:徐文军、张艳3、污染管理科主要职责:组织本区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监督管理本区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污染的防治;推行清洁生产;组织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负责环境统计年报等工作;负责有害化学品的管理;负责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预防和紧急处置。负责人:顾伟杰 职务:副科长工作人员:汤暖蓉、沈洁4、法制宣教科主要职责:开展环境保护法制宣传和科普教育;负责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咨询;负责环保系统职工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草拟和审核局各种法律文书;组织本区环境保护行政复议和应诉等工作。负责政治宣传工作,安排局系统政治学习活动。负责人:郑厦 职务:科长工作人员:邵卫华5、奉贤区环境监察支队主要职责:l、贯彻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2、受上海市奉贤区环境保护局的行政委托,依法直接对辖区内环境污染单位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3、负责污染单位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等超标排污费和排污费的征收工作。4、负责对辖区内超标排污费和排污费的缴纳实施统一管理,参与年度收入预、决算的编制以及财务统计报表的编报工作。5、参与环境污染单位涉及的对海洋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并参与处理。6、参与环境污染单位涉及的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7、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8、承担上海市奉贤区环境保护局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人:翁振华 职务:支队长6、奉贤区环境监测站主要职责:根据区环保局统一安排,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要求,对本地区大气、水质、土壤、生物、噪声、振动等各种环境要素进行监测分析,收集各级环境质量的数据资料,及时向同级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监测机构呈报。同时,对辖区内各有关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测,建立健全污染源档案,为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划和决策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负责人:翁一峥 职务:站长
上海市环保举报电话
环保热线:12369。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上海市环保局职能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执行有关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处理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指导协调各区政府对较大及以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陆地和海洋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海洋等纳污能力,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参与提出生态环境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海洋、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扩展资料:内设机关1、办公室(宣传教育处、信访办公室):负责机关行政和党务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牵头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2、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拟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织协调工作。3、综合规划处(区域协作处):组织起草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承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承担预算、核算、固定资产管理、财务和内审工作。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环保局官网--机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