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登录密码和邮箱都忘记啦怎么办?
根据你的描述,以下内容为你提供参考。遇到这种情况呢 是可以寻找官方客服的帮助的,比如说提供营业执照找回密码哦。第二种方法呢就是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点击“忘记用户名”,或点击“忘记密码”。那么当您找回密码的时候,平时就需要对密码有一个记录了,最好保留在微信里,收藏在微信里,以便下次可以进行使用哦。祝你生活愉快,早日解决问题哦【摘要】排污许可证登录密码和邮箱都忘记啦怎么办?【提问】根据你的描述,以下内容为你提供参考。遇到这种情况呢 是可以寻找官方客服的帮助的,比如说提供营业执照找回密码哦。第二种方法呢就是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点击“忘记用户名”,或点击“忘记密码”。那么当您找回密码的时候,平时就需要对密码有一个记录了,最好保留在微信里,收藏在微信里,以便下次可以进行使用哦。祝你生活愉快,早日解决问题哦【回答】手机号码找了,手机号码不对。那应该怎么找回【提问】请看上面的那张图。画红圈的地方就是官方客服。您可以提供您的营业执照找回密码【回答】里面的那几项不是我要报的项目【提问】你截图,有人工的呀【回答】但是也找不到【提问】麻烦您点开官方客服,然后把那个聊天的界面截过来。肯定是有人工服务的【回答】
排污许可证登录密码账户和邮箱都忘记啦怎么办?
1.遇到这种情况呢 是可以寻找官方客服的帮助的,比如说提供营业执照找回密码哦。
2.方法呢就是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点击“忘记用户名”,或点击“忘记密码”。那么当您找回密码的时候,平时就需要对密码有一个记录了,最好保留在微信里,收藏在微信里,以便下次可以进行使用哦。【摘要】
排污许可证登录密码账户和邮箱都忘记啦怎么办?【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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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遇到这种情况呢 是可以寻找官方客服的帮助的,比如说提供营业执照找回密码哦。
2.方法呢就是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点击“忘记用户名”,或点击“忘记密码”。那么当您找回密码的时候,平时就需要对密码有一个记录了,最好保留在微信里,收藏在微信里,以便下次可以进行使用哦。【回答】
网上申请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1、登录申报系统,2、注册系统账号,3、填报申请内容及企业信息,4、申请前信息公开,5、网上提交申请。法律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第二条: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称排污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根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分类管理:(一)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或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大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二)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都较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范围、实施步骤和管理类别名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拟订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实施。制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范围、实施步骤和管理类别名录,应当征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等方面的意见。
网上申请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
排污许可证注册步骤为:1、登录申报系统。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官网;2、注册系统账号;3、填报申请内容及企业信息;4、申请信息公开。在网上提交申请前,将主要申请内容通过国家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5、网上提交申请。法律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 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第二十三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被授权的组织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第二十五条 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第二十六条 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行政许可依法由地方人民政府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本级人民政府可以确定一个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第二十七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向申请人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有偿服务等不正当要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不得索取或者收受申请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第二十八条 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的检验、检测、检疫,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行政机关实施的外,应当逐步由符合法定条件的专业技术组织实施。专业技术组织及其有关人员对所实施的检验、检测、检疫结论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