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
财税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税收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强化税收调节,完善直接税制度并逐步提高其比重”。这为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指明了方向,也为新时代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全面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是一个包括税收治理理念、税收治理体系、税收治理能力、税收治理方式等在内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既要准确界定税收治理现代化的科学内涵和实现路径,明确总体构思、设计基本框架,也要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科学制定清晰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把握税收治理体系与税收治理能力的内在机理和关系,既要厘清税收治理现代化的定位,着力构建完备的税收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税收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税收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又要改进税收治理方式,着力推进税收治理体系体制性、机制性和制度性创新,推动多元治理、协同治理,持续提升税收治理效能。总的来说,要通过深入推进税制改革、加快税收征管改革、打好税收协同共治“组合拳”、提升队伍税收治理能力等举措,不断推进新时代税收治理现代化。
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是指
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是指答案:财政。【拓展资料】首先,之所以说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是因为,在任何经济社会和任何发展阶段,国家治理的主体都是政府,财政则是政府履行职能的基础所在。这个道理不难解释。一是政府做任何事或从事任何活动,都是需要花钱的,都是要以花钱为条件的。政府所花的钱,来自于财政支出的拨付。政府要花钱,就要筹钱,就得有钱的来源。政府所筹措的钱,构成了财政收入。这一收一支之间或财政收支的过程,实际上便是作为国家治理主体的政府履行职能的活动。没有财政支出的拨付,没有财政收入的筹措,就不可能有政府职能的履行,也就不可能有国家治理的实现。可以说,财政与政府、财政与国家治理如影随形、亦步亦趋,系绑在一起、密不可分的统一体。二是 财政职能所具有的一个特殊品质或突出特点,就在于其最具“综合性”——覆盖全部、牵动大部。由于财政收支既是所有政府活动的基础,又是连接政府和家庭企业的最直接的纽带,财政职能的履行,其范围,能够覆盖于所有政府职能、所有政府部门和所有政府活动领域。其触角,能够延伸至所有家庭和企业、所有经济社会活动领域。牵住了财政职能这个牛鼻子,顺藤摸瓜,就等于抓住了政府职能履行、国家治理实现以及整个经济社会运转的全部内容。三是作为政府的收支或政府的收支活动,围绕政府收支所形成的一系列财政制度安排,不仅直接决定着财政职能的履行状况,而且事关所有政府职能的履行状况,进而决定着国家治理体系的运行状况和国家治理的实现水平。所以,财政制度的现代化与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息息相关。它们之间彼此依存,互为表里,相辅相成。只有打下了现代财政制度的坚实基础,才可能收获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