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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市平均工资

时间:2024-08-12 04:05:51 编辑:莆仙君

2019北京市公积金基数是多少?2019北京公积金上限调整多

以前人们对于公积金的了解不多,但是自从很多地方都在提起公积金之后,人们对于公积金的关注度也开始上升了,很多人对于一些基础的知识了解的还真不多,但是只要大家知道了2019北京市公积金基数是多少?2019北京公积金上限调整多少的知识。 以前人们对于公积金的了解不多,但是自从很多地方都在提起公积金之后,人们对于公积金的关注度也开始上升了,很多人对于一些基础的知识了解的还真不多,但是只要大家知道了2019北京市公积金基数是多少?2019北京公积金上限调整多少的知识,对于使用公积金会有很大帮助。 2019 北京市公积金基数是多少? 1、2019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和社保的一样,都是职工上一年度1-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额,每年调整一次,各地调整时间不一致。北京地区每年7月份调整缴费基数。公积金缴费基数=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12,上年度工资总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工资性收入。 2、2019如果在北京地区缴纳住房公积金,2018年7月到2019年6月,将2017年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2019年7月到2020年6月,将2018年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2019 北京公积金上限调整多少? 1、2019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7年北京市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为101599元,月平均工资为8467元。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是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也就是2018年7月起,北京市在岗职工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8467*3=25401元。下限是上年度平均工资缴纳,2017年北京市工资标准仅1890元。 2、2019这些基数是和市人社局公布的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北京市工资标准、北京市基本生活费等标准相关的。这些标准每年都会调整,公积金的各项基数也会随之调整。 3、这次调整的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是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来确定的。这次发布的通知显示,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18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5401元,月缴存额上限为6096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3048元。 当我们跟随我对2019北京市公积金基数是多少?2019北京公积金上限调整多少的知识学习了解后,我们明白了要是选择公积金贷款的话,就要了解它的知识,尤其是在北京选择公积金,或者使用公积金,就要知道它的基本政策,希望上文我的介绍可以帮助到大家。

北京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公积金缴存占比为5%到12%。住房公积金交费占比:依据公司的具体情况,挑选住房公积金交费占比。但正常情况下最少不可以小于平均收入的5%,最大交费额不可超出员工平均收入的12%。用人公司按薪水的12%申请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企业和个人全是薪水的12%。公积金一般指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医保缴费基数怎么算

医保具体缴费基数取决于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各个地区每年都会有所差别。以北京为例:参照《关于统一2018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2017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1599元,月平均工资为8467元。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2018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8467元。 二、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5401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5927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5080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387元。 六、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693.4元、失业保险费101.6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016元、失业保险费60.96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77.4元、失业保险费40.64元。4、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03.22元、失业保险费6.77元。(二)基本医疗保险 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414.9元;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59.28元。/iknow-pic.cdn.bcebos.com/4610b912c8fcc3ce2e7f33fd9c45d688d53f2045"target="_blank"title="点击查看大图"class="ikqb_img_alink">/iknow-pic.cdn.bcebos.com/4610b912c8fcc3ce2e7f33fd9c45d688d53f2045?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esrc="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4610b912c8fcc3ce2e7f33fd9c45d688d53f2045"/>扩展资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参考资料来源:/www.bjrbj.gov.cn/LDJAPP/search/zxfgdetail.jsp?no=201805311659519575"target="_blank"title="北京社保中心官网-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北京社保中心官网-统一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参考资料来源:/www.npc.gov.cn/wxzl/gongbao/2010-12/09/content_1614055.htm"target="_blank"title="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医保缴费基数怎么计算

医保具体缴费基数取决于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各个地区每年都会有所差别。以北京为例:参照《关于统一2018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2017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1599元,月平均工资为8467元。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2018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8467元。 二、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5401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5927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5080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387元。 六、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693.4元、失业保险费101.6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016元、失业保险费60.96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77.4元、失业保险费40.64元。4、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03.22元、失业保险费6.77元。(二)基本医疗保险 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414.9元;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59.28元。/iknow-pic.cdn.bcebos.com/4610b912c8fcc3ce2e7f33fd9c45d688d53f2045"target="_blank"title="点击查看大图"class="ikqb_img_alink">/iknow-pic.cdn.bcebos.com/4610b912c8fcc3ce2e7f33fd9c45d688d53f2045?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esrc="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4610b912c8fcc3ce2e7f33fd9c45d688d53f2045"/>扩展资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参考资料来源:/www.bjrbj.gov.cn/LDJAPP/search/zxfgdetail.jsp?no=201805311659519575"target="_blank"title="北京社保中心官网-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北京社保中心官网-统一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参考资料来源:/www.npc.gov.cn/wxzl/gongbao/2010-12/09/content_1614055.htm"target="_blank"title="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