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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

时间:2024-08-11 15:26:54 编辑:莆仙君

文化建设费2022的免税范围

一、正面回答2022年文化建设费依然是有免收的,只是针对范围做了稍稍调整。关于2022年文化建设费免收范围如下:1、根据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2、根据规定,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3、根据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二、分析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国务院为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拓展文化事业资金投入渠道而对广告、娱乐行业开征的一种规费。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取得的销售额的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并分别由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在征收广告服务业的增值税、娱乐业的营业税时一并征收。三、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税依据是什么?文化事业建设费是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的3%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文化建设费2022的免税范围

2022年文化建设费依然是有免收的,只是针对范围做了稍稍调整【摘要】
文化建设费2022的免税范围【提问】
您好,我这边正在为您查询,请您耐心等待五分钟左右,现在等待人数比较多,我这边马上回复您~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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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022年文化建设费是否免收【提问】
2022年文化建设费是否免收【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关于2022年文化建设费免收范围如下:【回答】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第七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回答】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第三条规定,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回答】
三、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第三条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回答】
2022年文化建设费依然是有免收的,只是针对范围做了稍稍调整【回答】
网络直播行业收文化建设费吗?【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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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行业市征收的哦,亲~【回答】


个体户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吗

法律分析:缴纳。其中,消费税是由零售贵重首饰和金银珠宝的个体户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是由从事文化娱乐业的个体户缴纳.其它税费是共性的,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都要缴纳。法律依据:《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计算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销售额,为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试点地区或非试点地区的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允许扣除的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凭证,否则不予扣除。上述凭证包括增值税发票和营业税发票。第二条 按规定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费额:应扣缴费额=接收方支付的含税价款×费率

个体工商户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吗?

法律分析: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纳税人为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单位和个人,个体户也属于纳税人。不过财税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财税规定,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法律依据: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第一条 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应当将本地区制定的减征政策文件抄送财政部、中共中央宣传部。


文化事业建设费税收优惠政策2023

法律分析:一、小规模征收率3%降至1%延期到今年年底。二、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延期到今年3月31日。三、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延期到今年12月31日。四、单价不超过500万元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延期到2023年12月31日。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延期到2023年12月31日。六、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延期到2023年12月31日。七、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八、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九、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用税收优惠机制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着力推动企业以创新引领发展。十、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延期到2023年12月31日。十一、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延期到今年3月31日。十二、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延期到今年3月31日。十三、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延期到今年3月31日。十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延期到今年3月31日。法律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一、《财政部_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_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二、《财政部_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_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财政部_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_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三、《财政部_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_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财政部_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_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四、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或缴费人以后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

文化事业建设费税收优惠政策2023

2023年文化事业建设费税收优惠政策如下: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或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2.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3.对截止本期末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占用的土地,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4.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告诉我。【摘要】
文化事业建设费税收优惠政策2023【提问】
2023年文化事业建设费税收优惠政策如下: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或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2.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3.对截止本期末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占用的土地,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4.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告诉我。【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