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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理财产品面向不超过( )合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时间:2024-08-10 15:35:48 编辑:莆仙君

什么是资管新规

资管新规是指的是由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管局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2018年是金融业的强监管年,而这份资管新规,就是迄今为止强监管下的最重量级政策,资产管理行业迎来后监管时代。《指导意见》按照产品类型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实行公平的市场准入和监管,主要内容包括八大重点:一、确立资管产品的分类标准。资管产品根据募集方式不同分为公募产品和私募产品两大类,根据投资性质不同分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类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混合类产品四大类,分别适用不同的投资范围、杠杆约束、信息披露等监管要求,强化“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理念。二、降低影子银行风险。引导资管业务回归本源,资管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应当遵守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有关限额管理、风险准备金要求、流动性管理等监管标准,避免沦为变相的信贷业务。三、减少流动性风险。金融机构应加强流动性管理,遵循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管理要求,加强资管产品和投资资产的期限匹配。四、打破刚性兑付。资管业务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开展资管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金融管理部门对刚性兑付行为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五、控制资管产品的杠杆水平。结合当前的行业监管标准,从负债和分级两方面统一资管产品的杠杆要求,投资风险越高,杠杆要求越严。对公募和私募产品的负债比例作出不同规定,明确可以分级的产品类型,分别统一分级比例。六、抑制多层嵌套和通道业务。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对各类金融机构开展资管业务公平准入,金融机构切实履行主动管理职责,不得为其他金融机构的资管产品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七、切实加强监管协调。强化资管业务的宏观审慎管理,对同类资管产品按照统一的标准实施功能监管,加强对金融机构的行为监管,建立覆盖全部资管产品的综合统计制度。八、是合理设置过渡期。充分考虑存量资管业务的存续期、市场规模,同时兼顾增量资管业务的合理发行设置过渡期,实施“新老划断”,不搞“一刀切”。扩展资料:指导意见的五大原则:一、坚持严控风险的底线思维,防止金融风险跨行业、跨市场、跨区域传递。二、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目标,既充分发挥资管业务的投融资功能,又严格规范引导,避免资金脱实向虚。三、坚持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的监管理念,实现对各类机构开展资管业务的全面、统一覆盖。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四、坚持有的放矢的问题导向,针对资管业务的重点问题统一标准规制,对金融创新坚持趋利避害、一分为二,留出发展空间。五、坚持积极稳妥审慎推进,防范风险与有序规范相结合,充分考虑市场承受能力,合理设置过渡期,加强市场沟通,有效引导市场预期。指导意见释放三大利好:市场将受益于流动性修复和风险偏好的有效提振。一、资管新规细则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当前商业银行面临的压力;二、降低资产回表过程对于市场的影响;三、适度缓解当前实体经济面临的信用紧缩压力。参考资料来源: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指导意见》

资管新规解读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在符合“资管新规”有关非标投资期限匹配、限额管理、信息披露等监管要求前提下,公募资管产品可以适当投资非标产品;二是在整体规模之内允许过渡期内发行的老产品投资新资产,优先满足国家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建设续建项目以及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但老产品的整体规模应当控制在“资管新规”发布前存量产品的整体规模内,且所投资新资产的到期日不得晚于2020年底;三是进一步明确过渡期内适用摊余成本计量法的适用产品类型;四是明确对未到期存量非标资产可以通过发行新老产品对接、资产证券化、非标转标等方式消化,并在MPA考核时将合理调整有关参数,鼓励银行通过多种途径补充资本金;五是明确了因特殊原因难以回表的存量非标资产的处理方式;六是充分考虑金融机构意愿,不对金融机构过渡整改提出硬性要求。


私募基金人数限制是多少

《监管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显然,公司制、合伙制私募基金的投资人数应当受《公司法》及《合伙企业法》的约束而不得超过50人(股份公司制不得超过200人),而对于“契约型”私募基金而言,在目前无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其应当适用《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基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也就是说,“契约型”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可最多不超过200人,突破了(有限)公司制、合伙制基金的50人限制。这一突破,对于基金参与主体,特别是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服务机构而言具有重大意义,在做大基金规模的同时,也将使更多投资者收益。


银行理财产品的门槛是多少

一般情况下银行发布的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水平一般为现金类资产收益水平,收益率相对较低。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市面上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一般在4.5%-5.5%之间起投门槛一般是5万元。投资者需要注意的是,在银行够买理财产品时除了申购时缴纳一笔申购费外还有可能需要以下费用。
  1、销售服务费,支付给客户经理和销售人员,收费比例在 0.5%-0.8%之间。由于有利益的驱使客户经理会考虑自己的利益来给投资者推荐理财产品,不会实际考虑投资者的现实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所以投资者要在事先自己做好功课,对于客户经理主要详细咨询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至于投资者建议投资者还是要根据自己的实际详细情况来判断。
  2、托管费,银行本身其实就是理财产品超市,银行投资理财产品其实并不完全属于银行,因此银行要收取托管费来管理理财产品。收费比例为 0.05% 左右。与基金管理人相互监督不同,银行理财产品的管理人和托管人都是银行自己,所以是自己监督自己,同时收取管理费和托管费。
  3、管理费,支付给理财管理人员的费用,收费比例为0.5%-1.4%。银行配置专家替客户理财,要收费的因此这个收费项目的设置是合理的,如果是被动型的理财产品,收费比例应该低一些;如果是主动投资型的理财产品,就需要频繁操作,收费比例可以高些。
  4、认购费、申购费和赎回费,这三项费用就是买卖理财产品的手续费,需要主意的是各银行收费比例差异很大。声称银行投资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是已经扣完费用的净收益,但超额收益却已被银行全部拿走。


银行理财投资门槛将降至1万元吗?

7月20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理财新规”)。与今年4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共同构成银行开展理财业务需要遵守的监管要求。“理财新规”主要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提出了十大要求,其中第一条便与投资人息息相关:“商业银行发行公募理财产品的,单一投资者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万元人民币。”作为一项重要调整,“理财新规”将单只公募理财产品销售起点由目前的5万元降至1万元。分析认为,投资门槛降低,意味着银行理财的客户范围扩大,有利于增强资金募集能力,做大行业规模。实际上,受“资管新规”影响,很多银行将结构性存款当成保本理财的良好替代品,今年上半年结构性存款发行量及规模大增,其中出现了一些假的结构性存款。根据“理财新规”,银行需要有衍生品交易资格才能发行结构性存款,可以避免一些没有资格的银行发行假的结构性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