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推进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都有哪些政策支持
国家大力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 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福建、山东、重庆、天津等地陆续制定了有机肥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一般在每吨200-300元,单个主体补贴一般最高15-20万元。领取补贴的要求一般为对每亩使用有机肥数量的要求,比如浙江金华2017年有机肥补贴,要求亩施用商品有机肥200-300公斤以上。具体要求需以地方补贴方案为准。符合要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从事农作物生产的农业龙头企业等规模化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及一般农户都可以申请。
沼气补贴方面,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联合印发了《全国农村沼气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要投资500亿元发展沼气工程。
一、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试点项目
每立方米生物天然气生产能力安排中央投资补助2500元,单个项目的补助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且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40%。
二、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
每立方米厌氧消化装置容积安排中央投资补助1500元,单个项目的补助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且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35%。
三、中小沼气工程、农村沼气建设项目
申报主体:养殖企业或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个体户等。
项目要求:参照各地文件(参考生猪存栏200~1000头,蛋鸡存笼1000~5000羽,肉鸡出笼5000~10000羽,奶牛存栏50~100头,肉牛出栏50~100头)。
项目补贴:20万元左右。
农业部推进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都有哪些政策支持
1.实施以县为单位畜禽粪便污染处理和资源化项目;
如近日发布的《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建设规划(2016-2020年)》提出,在洞庭湖、鄱阳湖、太湖、海河流域、松花江、淮河、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巢湖、洱海等重点水源保护区和环境敏感流域,以县委单位,以农业流域为核心示范区,开展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工程和畜禽养殖废水农田消纳工程。
1)针对规模化养殖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前处理设施、厌氧消化设施、生物燃气利用设施、厌氧消化剩余物利用设施。
2)针对分散畜禽养殖密集区,主要结合畜禽粪便收集站,建设粪污处理中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堆肥设施、污水高效处理设施、污水转运设施等。
3)对于位于禁养区内、必须拆除的规模畜禽养殖场,对其异地重建及建设配套粪污处理设施予以补助。
截至目前,中央已累计投入310多亿元支持超过9万多个规模养殖场建设。
2.鼓励引导畜禽粪便污染处理PPP模式;
何为PPP模式?PPP模式即公私合营模式,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主体(企业),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采用这种模式的主要优势在于,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减小。
3.完善促进市场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
4.支持规模养殖企业和专业化企业用清洁能源;
5.统筹使用粪便污染治理基建资金;
6.积极协调配套政策,包括有机肥和沼气补贴政策,设施建设用地、农业用电等。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 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福建、山东、重庆、天津等地陆续制定了有机肥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一般在每吨200-300元,单个主体补贴一般最高15-20万元。领取补贴的要求一般为对每亩使用有机肥数量的要求,比如浙江金华2017年有机肥补贴,要求亩施用商品有机肥200-300公斤以上。具体要求需以地方补贴方案为准。符合要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从事农作物生产的农业龙头企业等规模化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及一般农户都可以申请。
沼气补贴方面,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联合印发了《全国农村沼气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要投资500亿元发展沼气工程。
一、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试点项目
每立方米生物天然气生产能力安排中央投资补助2500元,单个项目的补助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且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40%。
二、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
每立方米厌氧消化装置容积安排中央投资补助1500元,单个项目的补助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且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35%。
三、中小沼气工程、农村沼气建设项目
申报主体:养殖企业或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个体户等。
项目要求:参照各地文件(参考生猪存栏200~1000头,蛋鸡存笼1000~5000羽,肉鸡出笼5000~10000羽,奶牛存栏50~100头,肉牛出栏50~100头)。
项目补贴:20万元左右。
畜牧业有哪些服务政策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鄂尔多斯市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质量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有序推进“防疫·诊疗+”兽医社会化服务模式。2022年底前,达拉特旗、鄂托克前旗实现政府购买动物疫病基础免疫等动物防疫服务全覆盖;其它旗区在2025年底前,争取实现政府购买动物疫病基础免疫等动物防疫服务全覆盖,新型动物诊疗供应体系基本形成,鄂尔多斯市兽医公共服务业态趋于完善,兽医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明显提升,更好的满足养殖户对兽医服务的需求。主要内容有:一是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将旗区现有的在岗嘎查村级动物防疫员,交由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代为管理,代管期间原有在职嘎查村级动物防疫员养老保险待遇保持不变。具体服务内容由各旗区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动物防疫实际需要,与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协商确定。二是动物诊疗服务。支持鼓励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在提供动物防疫兽医社会化服务的前提下组织建设旗区动物医院、苏木乡镇动物诊所、嘎查村兽医室,同步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动物诊疗服务。三是其它社会化服务。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可根据种养殖场户需求,提供良种繁育、养殖托管等技术指导和服务。支持政策主要有:一是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购买经费。旗区要按照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内容、市场价格等因素,综合测算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资金总额,统筹利用动物防疫补助经费、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与建设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支持资金,不足部分由旗区财政承担。二是动物诊疗体系建设补助经费。允许旗区、苏木乡镇及嘎查村将现有办公用房及相关设施设备无偿提供给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使用。市级财政按照“先建后补”方式,对由承接旗区动物防疫兽医社会化服务的组织,在2024年底前建成并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具备开展“线上线下”动物诊疗服务的旗区动物医院和苏木乡镇动物诊所,按照实际投资额进行补助(动物医院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70万元/处,动物诊所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处,已通过市级财政其它建设类资金补助过的不再重复补助)。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今后可根据基层动物诊疗实际需要,在嘎查村设立兽医室,鼓励嘎查村在房屋、设施设备等方面给予支持。三是人才科技支持。参照《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执行。
畜牧局对养殖业的支持政策
法律分析:国家对畜牧业用地、用水、用电有一定的优惠政策。首先,在用地方面,政策规定,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合理安排畜牧业生产用地,对规模养猪场(小区)生产和管理设施、附属建筑物,视为农业用地,并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安排; 其次,在用水方面,水利部门对规模养猪场(小区)用水免收地下水资源费;再次,在用电方面,电力部门对畜禽养殖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和合理利用畜禽遗传资源,维护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畜禽的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繁育、饲养、经营、运输等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畜禽,是指列入依照本法第十一条规定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 蜂、蚕的资源保护利用和生产经营,适用本法有关规定。 第三条 国家支持畜牧业发展,发挥畜牧业在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