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官网入口地址
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官网入口地址: http://ptce.gx12333.net
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各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人事(组织、科技、教育)处,各人民团体人事教育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树立专业技术人员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全面提高我区专业技术人员的生态文明意识,根据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3—2020年)精神,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自治区关于开展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部署,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2015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公事业单位和工勤岗人员除外)。
二、培训内容及推荐教材
培训内容是广西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基础知识,为普及性培训。主要内容包括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理论、广西环境保护、优化广西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广西循环经济、广西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海洋资源开发等。
培训教材推荐使用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编写,中国人事出版社出版的《广西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
三、活动方式及时间
本次活动采用无纸化网络培训考试方式进行。培训对象需自行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网络培训管理系统,凭所购买的“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激活卡”(以下简称“激活卡”),激活广西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培训计划,进行课程学习和考试。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视为成绩合格;成绩不合格者,可参加1次网络补考;补考不合格者,须另行购买激活卡重新参加网络培训和考试。
本次网络培训考试情况同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继续教育档案,培训时间计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继续教育时间。其中,网络培训为6学时,网络考试为3学时。
2015年度广西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时间,从2015年5月1日起至2015年11月30日止。
四、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合格者,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统一印制的《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考试合格证》。
五、收费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考试收费标准经自治区物价局和自治区财政厅桂价费函〔2015〕222号批准,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
六、工作要求
(一)自治区成立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继续教育处)。各市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二)广西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公需科目培训考试由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总体部署,并对过程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广西科技人员培训中心、广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广西继续教育协会、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区直各单位人事(组织、科技、教育)处协助组织实施。
(三)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认识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2015年度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区直各单位人事(科技)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开展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工作方案,切实承担起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宣传发动和政策解释等工作职责,并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培训考试,确保培训质量,共同推动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和晋升的必备考核内容,在职专业技术人员都应该参加学习。凡在当年任职或聘用至更高等级或层级岗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完成近5年来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否则,所在单位不予推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公事业单位和工勤岗人员除外)未参加当年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申报高一等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应完成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否则,所在单位不予推荐,相关部门不予受理评审材料。
(五)自2013年起,自治区每年将组织开展不少于1门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活动(形式为网络培训和考试)。为此,各市、各单位应把公需科目培训考试列入常规工作,成立专门机构,增配专人负责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发动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尽早登录学习平台,完成本年度的培训考试任务,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
七、联系电话
(一)政策咨询:。
(二)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技术支持及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活动业务办理咨询:0771—2817188。
(三)网络培训考试客户服务及相关技术支持咨询:。 ;
广西公需科目登录入口:http://www.gxce.net/
广西公需科目登录入口: http://www.gxce.net/
第1步:注册/登录
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zhuanji.gxrspx.com,进入“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网络培训系统”(简称培训系统)首页,输入用户名、密码,点击“登录”按钮即可。新学员需点击“注册”按钮注册。
第2步:学习
进入培训系统后,在“我的培训任务”栏目选择科目,点击“去学习”按钮进入课程页面;再点击“学习课程”按钮,选择章节进行学习。学完全部章节后,才能去考试。
第3步:考试
在“我的培训任务”栏目中,点击“我的考试”按钮,选择科目;点击“去考试”进入考试页面,在规定时间内答题;完成答题后,点击“交卷”按钮,便可获得成绩。
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视为成绩合格;成绩不合格者,可参加2次补考;补考不合格者,需联系客服处理。
第4步:打印证书
方式一:在培训系统“我的档案”栏目选择科目,点击“打印证书”按钮,即可在线打印或下载证书。
方式二: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www.gxce.net),找到“公需科目”栏目的“学员登录”频道,按向导输入信息,登录成功后即可打印证书。 ;
广西会计继续教育网入口:http://czt.gxzf.gov.cn/
广西会计继续教育网入口: http://czt.gxzf.gov.cn/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全新推出移动看课学习方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全面启动,中华会计网校经过提前部署,充分准备,依托强大的技术实力,以引领会计继续教育新潮流的学习方式,全新推出“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移动看课(查看介绍)”。通过手机应用,会计人员可以使用手机或平板电脑轻松实现移动学习,让零散时间得到充分利用,更高效、更快速地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移动看课”支持目前市面上智能系统的手机和平板电脑,安装后可把继续教育规定的课程下载学习,并可随时点击移动应用中的“同步学习记录”,将本地学习时长同步至继续教育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移动看课学习流程
第一步:下载中华会计网校APP
在网校开通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继续教育课程后,根据手机或平板电脑系统类型下载安装适用的中华会计网校APP版本;
第二步:凭个人信息登录
凭学员个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进行登录;
第三步:选择课程听课
选择章节进入听课,可根据您的上网环境选择课程播放模式。如果您是在非WIFI网络环境下在线看课,建议选择音频格式,以便节约上网流量;
第四步:同步学习记录
学习完毕后,点击学习记录→同步,将学习时间同步到互联网(需联网)来实现累计学习时间。 ;
2020年广西百色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参加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员之前未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应先参加信息采集。百色会计人员可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对象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广西区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每人每年教育培训考试总学时不低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低于60学时。公需科目的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5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并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实施和解释。专业科目由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实施,具体包括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三、继续教育方式 会计人员可选择网络继续教育学习、面授继续教育学习以及其他学习方式完成2020年度继续教育。 (二)面授继续教育学习。选择参加面授继续教育学习方式的会计人员,可参加当地财政部门组织、管理的面授培训班。具体组织面授学习的继续教育机构应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学习前后的备案登记工作,并严格管理教学,自觉接受监督。 (三)其他方式。会计人员可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选择其他方式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可选择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会计类专业会议;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或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四、学分计量要求 参加上述其他学习方式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二)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五、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 (一)2020年度全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级实施、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组织、管理本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认真做好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各单位应当保障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对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种类、内容、时间和考试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记录,并在学习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单位所在地财政会计管理机构。 (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有关单位如有违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行为,财政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不确认其继续教育学习培训结果。 六、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一)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有关要求,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会计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等同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学时。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会计人员由于病假、在境外工作、生育等原因,无法在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取得规定学分的,应当提供合理证明,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其没有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顺延至下一年度取得。采取其他形式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也要在2020年继续教育年度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财政会计管理机构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不能跨年进行继续教育学分确认登记。 (二)根据2020年度广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需要,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已开通2020年度广西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功能,参加2020年度广西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人员,须先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专栏—会计管理业务办理入口,没有登录过系统且注册账号的先进行注册,然后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完成信息采集的填报提交后可报名网络继续教育学习。 以前年度已完成信息采集填报提交的,不需要再次填报提交。信息采集填报提交后即可办理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等会计管理业务。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管理业务前如果需要更改信息采集的内容,点击“需要修改信息表”按钮,更新完成点击提交后,即可进行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等会计管理业务。 1.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专栏—会计管理业务办理入口,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完成信息采集的填报提交后可报名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后,可凭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所属会计管理机构办理202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为体现节约原则,上述人员不需领取广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登记簿)。 2.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但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专栏—会计管理业务办理入口,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完成信息采集的填报提交后可报名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后,到各级财政会计管理机构取得广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登记簿,对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情况进行登记。 3.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和进行学分登记前,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专栏—会计管理业务办理入口,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完成信息采集的填报提交后可报名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完成学习取得规定学分后,到各级财政会计管理机构取得广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登记簿进行登记。 七、其他事项 (一)全区各级财政会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与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热情为本辖区范围内的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应严格审核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的师资、课时及培训经费等,加强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的组织和管理。 (二)具体组织面授培训的继续教育机构,应在培训前联系当地财政部门做好备案工作,通过备案审核后认真组织继续教育面授培训,在培训结束后及时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的办理工作。 (三)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四)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重要条件。 (五)取得正、副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应加强继续教育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综合水平,在会计行业内发挥引领作用。 (六)为了方便广西会计人员,办理广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登记可通过邮寄方式领取,可通过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查询与中国邮政预约上门办理邮寄的有关事宜。 (七)会计管理业务常见问题解答和我区各级财政会计管理机构的联系方式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予以公布,建议我区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管理业务时及时关注,仔细阅读,顺利完成各项业务的办理。各级财政会计管理机构按要求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2020年广西百色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