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小企业认定标准
科技型中小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符合以上第1到4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的发展阶段如下:1、新生期:企业刚成立,最重要的任务是生存和发展,需要尽快进入成长期,这个阶段的主要特征是经营困难、资源有限、市场不确定性高、业务模式未成型;2、成长期:经过新生期的努力,企业逐渐壮大,业务规模扩大并开始盈利。这个阶段的主要特征是初步建立了企业文化,拥有一定的市场份额,管理能力得到提升,需要加强对资金和人才的吸引;3、稳定期:企业业务逐渐稳固并保持稳定增长,市场地位日益巩固,也不断进行着技术升级和产业升级。这个阶段的主要特征是从短视角落到了长视角,把关注重点转向维护现有成功事业的平稳开展并延续经营,同时也积极投入到研发及创新;4、衰退期:由于外部或内部原因,企业走向衰退,经营业绩逐渐下滑,市场竞争压力加大。这个阶段的主要特征是需采取有效措施,止损保卫,包括企业转型,不断进行组织调整和管理创新等,尽量避免衰退进入死亡期。综上所述,科技小企业的认定标准涉及到注册资本、研发费用比例、研发投入、主营业务收入等多个方面的要求,同时也需要关注研发人员经验、竞争力以及全球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拓展。【法律依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第六条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科小企业认定标准
法律主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具体如下:公司职工人数在500以下;年销售额、资产总额低于两亿;无严重失信行为和经营异常;以及综合评价得分不低于六十分,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是零分等。法律客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第六条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