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招投标代理资质办理
关于二00二年申请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通知川建招发[2002]11号各市、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79号)的规定,现将2002年申请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晋升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由市、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及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报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总站及省建设厅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认定; 2、申请乙级、暂定乙级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由市、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办)及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总站及省建设厅审批认定; 3、省属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申请招标代理资质的,直接报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总站初审,初审合格后报省建设厅【摘要】
四川省招投标代理资质办理【提问】
关于二00二年申请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通知川建招发[2002]11号各市、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79号)的规定,现将2002年申请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晋升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由市、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及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报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总站及省建设厅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认定; 2、申请乙级、暂定乙级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由市、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办)及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总站及省建设厅审批认定; 3、省属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申请招标代理资质的,直接报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总站初审,初审合格后报省建设厅【回答】
直接报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总站初审,初审合格后报省建设厅审批认定。 二、申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单位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暂定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初审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初审单位确认章); 3、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章程; 4、验资报告复印件(原件初审后退回); 5、合法的固定经营场所证明(原件); 6、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相应执业注册资格证书、学历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初审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初审单位确认章); 7、专业人员技术职称证书和相关执业注册资格证书、学历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初审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初审单位确认章);【回答】
8、招标投标从业人员、评标人员资格证书、职称证、学历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初审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初审单位确认章); 9、公司人员人事关系证明和聘用合同证明; 10、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清单(含委托代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和业主评价意见。新申请的单位除外);【回答】
四川省招投标代理资质办理
您好!四川省招投标代理资质办理如下:一)申请人需先登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www.scjst.gov.cn),进入“电子政务大厅”在“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打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申请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延续申请表》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信息变更申请表》;(二)申请人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提供相关原件供核验。其中,中央、省级管理的企业直接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三)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将审查意见上报住房城乡建设厅,并将审查意见的函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业资质申请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延续申请表》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信息变更申请表》【摘要】
四川省招投标代理资质办理【提问】
您好!四川省招投标代理资质办理如下:一)申请人需先登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www.scjst.gov.cn),进入“电子政务大厅”在“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打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申请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延续申请表》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信息变更申请表》;(二)申请人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提供相关原件供核验。其中,中央、省级管理的企业直接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三)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将审查意见上报住房城乡建设厅,并将审查意见的函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业资质申请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延续申请表》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信息变更申请表》【回答】
以上是小编给出的答案。,您可以参考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对我的服务满意,希望您可以对我的服务进行赞。祝您生活愉快,万事顺遂。💐💐💐【回答】
关于招标代理比选的规定
采用委托招标的,招标人应通过比选等竞争方式自行确定招标代理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流程
法律主观: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 》第12条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法律客观:《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政府采购法》第十六条集中采购机构为采购代理机构。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集中采购机构。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