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在考试中需要了解的考场守则及注意事项
考生应诚信应考,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开考前30分钟,考生可以进入考场。 高考考场规则及注意事项 1.考生入场时,除2B铅笔、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如手机、手表、涂改液、修正带等)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2.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准考证号签”旁的桌面上以便核验。入座后,须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字。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不得提前作答或动笔写任何字迹。凡因答题卡上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等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并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4.考生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垫板带出或传出考场。
考生在考试中需要了解的考场守则及注意事项
考生应诚信应考,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开考前30分钟,考生可以进入考场。 高考考场规则及注意事项 1.考生入场时,除2B铅笔、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如手机、手表、涂改液、修正带等)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2.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准考证号签”旁的桌面上以便核验。入座后,须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字。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不得提前作答或动笔写任何字迹。凡因答题卡上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等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并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4.考生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垫板带出或传出考场。 高考考场规则 为保证国家招生政策的贯彻实施,保障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保证高考顺利进行。原国家教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处罚暂行规定》指出:考试时,考生如在考场内吸烟、交谈、喧哗或影响考场秩序,或在答卷规定以外的地方写姓名、考号或故意作标记以及在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就要扣除该科所得分数的30%~60%。其他还有对考生考试作弊的处罚规定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拟订的《考场规则》对考生在考试时应遵守的考场纪律作了如下规定: (1)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考试必须的文具用品,如钢笔、铅笔、圆珠笔、圆规、直尺、量角器、橡皮和规定型号的计算器等,不准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本、报纸、草稿纸、修正液、手机、BP机等通讯工具。 (2)考生在每科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外语学科须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凭准考证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备查对。考试铃响后才能开始答题。 (3)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考试6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4)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等问题(不能要求监考老师解释题意),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当众解答。 (5)考生答题时一律不准用铅笔(除作图和涂点可用铅笔外)或红色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并要书写在试卷规定的位置。 (6)考生除在试卷规定处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码和校验码外,不准作任何与答题无关的标记,否则试卷作废。 (7)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8)考试终场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翻放。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纸)和草稿纸带出试场。待监考老师按顺序收齐全部试卷后,才可离场。 (9)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准冒名顶替,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案,不准夹带、换卷。违者以考试舞弊论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年度高考。对扰乱考场情节严重者,以破坏社会治安论处,3年内不准报考。 (10)网上阅卷学科,除遵守以上规则外,还必须遵循网上阅卷注意事项。
高考考场怎么分配?
高考考场分配方法:1、先把文理科分开;2、分别对文理科随机分配编号,一般同一个考场,分布着各个不同学校的考生。2018年高考所有考场使用金属探测仪对违规物品进行“拦截检查”,也因此,各科目入场时间有所提前,比如,首场语文考试的入场时间就提前45分钟,其余科目提前40分钟。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高考由教育部统一组织调度,教育部考试中心或实行自主命题的,省级教育考试院命制试题。考试日期为每年6月7日、8日,部分省市区因考试制度的不同考试时间为3天(即6月7日-9日)。
高考考场考点分配原则是什么?
1、地域原则
将考生安排在报名所在的县或区。
2、四同原则
同一考场内考生均为同一民族试卷(普通汉语卷、藏语卷、蒙语卷);同一外语语种(英语、日语、德语、法语4种);同一科类(普通文史、艺术文、体育文、普通理工、艺术理、体育理6类)。
3、在上述原则的基础上,同一考区的考生考场号、座位号由电脑随机、即时产生,一旦产生立即拷贝封存,教育厅直属机关纪委、考试院监察室备份原始数据,杜绝人工干预。
4、整个编排过程一般会在省教育厅直属机关纪委、省教育考试院纪委等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计算机操作程序以县区为单位,以每个考场30名考生为基本编排单元,按照考生报考的科类、外语语种等信息,自动生成考生所在的考点、考场以及座位号。
5、考试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各地按照就近就地原则,科学安排标准化考点,最大限度减少考生流动范围。就读学校是高考标准化考点的,原则上安排本校考生就地考试。就读学校不是高考标准化考点的,就近安排考点,由就读学校组织考生有序应考。普通类考生与对口、专升本考生不交叉,避免不同来源考生交叉接触、聚集而产生的感染风险和可能产生的心理恐惧。
高考考场规则是什么?
高考考场规则:
一、每科目开考前25分钟(第一科为考前35分钟),监考员甲、乙共同领取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检查试卷袋是否有破损,核对试卷袋上标明科目是否与本场考试科目相同,核对无误后直入考场。
二、开考前20分钟(第一科为考前30分钟),监考员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核对《准考证》及省级考试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指导考生对号入座。
在第一科考试前20分钟,监考员应认真向考生宣读《考生须知》及考试注意事项。
三、开考前15分钟,监考员分发答题卡和草稿纸,并指导考生填涂答题卡的姓名、准考证号及科目。
四、开考前10分钟,监考员当众启封试卷袋,并认真核对,若发现试卷与本场考试科目不符或试卷数量不符、错装、漏印、重印、错印等情况,立即请示主考,按照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考试实施。
五、开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
六、试卷分发完毕后,监考员应指导考生清点试卷,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及座位号等。
七、开考信号发出后,监考员宣布开始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