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诊所需要什么证件?
个体诊所申请条件如下:1、由执业者本人提出申请。2、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本区常住户口。3、持有相关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4、设置科目必须与所学相关专业一致并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5、非在职人员,指的是离退休、辞职人员。6、身体健康,需要有有区卫生局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1、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2、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3、身体健康,并能够胜任医疗服务工作;4、个体诊所的设置申请人与诊所的负责人必须是同一人,开诊后必须本人参加诊疗活动,不得交由他人经营管理医疗机构;5、个体诊所的设置申请人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本人不符合条件的,不得以聘用人员的资质作为条件申请设置个体诊所;6、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包括变相办理退职、离职离岗的人员)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7、法律法规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扩展资料:开诊所需要什么手续?1、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2、提交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3、经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个体工商户实行监督和管理。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在经营场所、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术创新、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支持、便利和信息咨询等服务。
开诊所需要什么证
开诊所需要的证件如下: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2、可行性分析报告;3、选址报告;4、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简历和有关证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在编证明或者非在职证明以及计划生育证明等;5、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具有资格证书的,一级医院五年临床经验。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2、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3、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医疗许可证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一、申办对象:申请开办医疗机构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机构、个人。二、办理各医疗(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条件:(1)符合自治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3)具有当地户口。(4)房屋建筑面积达到40平方米以上。(5)取得具有国家承认中专以上学历。(6)取得本省区医师职称,并在注册的医疗机构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临床工作人员。(7)区外职称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方可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8)现从事的诊疗活动必须与医师职称专业相同(单科)。(9)注册资金达到1万元以上。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 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医疗许可证去哪里办理
法律分析: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在开办医院当地的卫生局办理的。法律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 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第十二条 卫生防疫机构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职责:(一)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二)监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