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税务局网上申报
法律主观:网上纳税根据税种的不同,分为国税和地税两种申报方式。 一、国税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期截止日期前,通过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及其他附列资料,审核确认无误后,通过“纳税申报”模块在线提交电子报表。 申报流程: 1、打开国税局网站,点击“办税服务”选项卡。 2、在“办税服务”选项卡下,点击“网上办税”选项。 3、进入“网上办税”页面后,在页面的左侧点击“纳税申报”按钮,然后再点击“进入办税区”。 4、在出现的对话框中,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及密码后,进入办税大厅,申报纳税。 5、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及其他附列资料。 6、提交填好的报表,系统会自动校验提交的数据,如果有错误,系统会提示,再根据提示进行修改。 7、如果没有错误,系统会提示申报成功,然后提示扣款,扣款成功,网上申报就完成了。扣款成功后,可以到开户银行打印完税凭证。 二、地税申报: 1、填写申报表填写需申报的申报表。没有在地税部门做过税种登记的税种,网上不能申报,分为主表和附表,先填写并保存所有附表,然后打开主表进行编辑或直接保存,如:营业税申报。 2、正式申报将已填写并保存过的申报表正式申报到地税征管系统。申报表正式申报成功后,不能再进行填写和修改。未正式申报或正式申报失败的申报表,其包含的税种按未申报对待。 3、网上划款对正式申报的申报表进行开票,开票成功后,地税局会根据开票信息进行划款,纳税人可在一日后通过“网上划款”功能的实缴查询获取地税扣款信息。 4、申报查询、划款查询正式申报及网上划款结束后应利用“申报查询”、“划款查询”进行申报查询、划款查询。确保需要申报的申报表都已经申报、划款成功。 5、打印申报表和完税证明。正式申报成功后,可以通过“申报查询”功能打印出申报表。扣款成功后,可以到开户银行打印完税凭证。法律客观:《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 注销登记 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 营业执照 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请问:沈阳国税网上报税流程
“增值税远程抄报税系统”操作流程说明
切记!记一、企业使用“远程抄报税系统”后,每月无需再持IC卡到税务大厅进行IC卡报税清卡。企业操作极其简便。但每月征期的整个抄报税及申报流程顺序与原有方式有所不同,总体步骤如下: 二、具体操作流程说明2. 1 进入开票系统,执行IC卡抄税,即执行“抄税处理”操作2. 2 点击“远程抄报”模块 点击“报税状态” 点击“远程报税”2. 3 进入省国税局“网上办税大厅”按日常纳税申报过程提交报表2. 4 再回到“开票系统”中的“远程抄报”模块,点击“报税状态” 点击“报税结果”, (1)报税结果成功 :点击“清卡操作”(若有主分开票机需主分机都报税成功后才可清卡);清卡成功后执行2. 5 步骤(2)报税结果不成功:需持IC卡、《抄税反馈单》、纸质《纳税申报表》到税务大厅进行手工清卡并手动划款。无需执行2. 5 步骤。2. 5进入省国税局“网上办税大厅”,点击“网上缴税” 核对应缴税款,核对无误后点击“划缴请求”: (1)若提示“发送未成功” 请持相关材料到税务大厅咨询。(2)若提示“发送成功”,过30分钟后进入“缴款情况查询”界面中,查询缴款情况。若查到当月应缴税明细并核对无误,表示网上缴税成功。完成全过程。若查询不到当月缴款明细,请持相关材料到税务大厅咨询。注意事项:企业上月更换过金税卡或金税卡、IC卡做过“重新发行”操作,当月不能通过远程报税,需按原有方式到报税大厅进行报税并划缴税款。上述各项流程均须在申报期内完成。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第二分局职能
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所辖区域车辆购置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车辆购置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所辖区域车辆购置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车辆购置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源监控和风险管理,负责车辆购置税减免退税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车辆购置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承担车辆购置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车辆购置税收入日常管理、日常检查、税源管理、纳税评估等工作;组织实施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 (八)负责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和税收票证管理工作。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车辆购置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鞍山市千山区达道湾镇建设大道591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联系方式:0412-5896058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的内设机构
办公室管辖范围: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市局重要文稿;负责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保卫等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其他行政事务;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政策法规处管辖范围: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承办局外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牵头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及规范税务?姓?笈?ぷ鳎怀邪焖笆展娣缎晕募?谋赴副覆楣ぷ鳎话炖硇姓?匆椤⑴獬グ讣?靶姓?咚习讣?蛔橹?床固?讣?挠Χ怨ぷ鳌?货物和劳务税处管辖范围: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所得税处管辖范围: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收入规划核算处管辖范围: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制度;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对外发布税收收入数据。纳税服务处管辖范围: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管辖范围: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研究提出专业化征收管理和税收征管规程完善的建议;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组织落实税收管理员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制度;组织实施本系统信息技术体系建设和监督、验收;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标准、业务需求、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评估制度和办法;负责建立和完善纳税评估分析指标体系;负责综合查询、纳税评估分析等数据应用类软件的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建立信息共享支持平台,提供分析应用数据信息。财务管理处管辖范围:拟订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等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组织实施本系统资产购置、占有、使用、处置、清理等工作;承担着装管理工作。审计处管辖范围: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度、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和各类审计结论。人事处管辖范围: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和公务员管理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等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组织落实巡视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监督检查一下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落实、协调、督办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议定,决定事项。教育处管辖范围: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和培训机构业务管理工作;指导、检查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监察室管辖范围: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情况;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国际税务管理处管辖范围:指导、协调、检查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执行;组织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处理国家(地区)间的有关税务事项;牵头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大企业税收管理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26号管辖范围: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工作。进出口税收管理处管辖范围: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参与编制年度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内退税计划;组织实施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进出口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机关党委办公室管辖范围: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承担机关统战工作。离退休干部处管辖范围: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工作经验交流,协调本系统离退休干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