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土司制度从何时开始的?
中国第一大土司是沙马宣抚司。住牧昭觉县古里拉达区日哈乡,由贵州亲族安岗之子上门承袭。土司又称土官,酋是古代中国边疆的官职,元朝始置。用于封授给西北,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部族头目,世有其地,世管其民,世统其兵,世袭其职,世治其所,世入其流、世受其封的土官。土司的由来明代既是土司制度的全盛时期,同时由于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开始制约和削弱土司势力,因此又是土司制度走向崩溃的起点。明朝平定云南后,自洪武至正统年间 1368到1449,采取各种措施乃至战争手段,粉碎了分裂势力麓川引发的边疆危机,西南边疆版图得到极大拓展。明朝版图最盛时几乎包括了今缅甸全境,传统的边疆政区体制已不能满足此时的边疆控制需要,为适应新形势下西南边疆的社会发展状况,明朝在西南边疆逐渐建立起一套内边区与外边区分层管理的政区体制,深刻影响了西南边疆的发展和疆域形成。
中国古代土司制度的特点
中国古代土司制度的特点是:世官、世土、世民。即世袭的政治统治权,辖区土地的世袭所有权及对附着在土地上的农民的世袭统治权。土司制度是元、明、清王朝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的地方政权组织形式和制度。土司对农奴的主要剥削形式多是劳役地租。农奴除为土司提供繁重的无偿劳役外,还要向土司缴纳或进贡各种实物。明代既是土司制度的全盛时期,同时由于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开始制约和削弱土司势力,因此又是土司制度走向崩溃的起点。明朝版图最盛时几乎包括了今缅甸全境,传统的边疆政区体制已不能满足此时的边疆控制需要,为适应新形势下西南边疆的社会发展状况,明朝在西南边疆逐渐建立起一套 “内边区”与 “外边区”分层管理的政区体制,深刻影响了西南边疆的发展和疆域形成。扩展资料元王朝为笼络豪强,遂广置土司,进行绥抚。到了明代,鄂西设置三十一个土司。明王朝为加强对土司的控制,于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改施州为施州卫军民指挥使司,以管辖控制诸土司。同时又实行大土司管辖小土司,形成层层控制管辖的隶属关系。明代土司职衔,分武职与文职两种。武职为宣慰司、宣抚司、招讨司、安抚司、长官司、蛮夷司诸种,隶兵部武选,省都指挥领之;文职为土府、土州、土县诸种,隶属吏部验封,省布政司领之。鄂西地区土司建制只设武职。除土司之外,朝廷还在边缘地带,设置卫所,驻扎重兵。明王朝在鄂西地区采用“卫所、土司 ”相结合的军事建制,其目的在于强化对这一民族地区的控制与统治。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土司制度
中国古代土司制度的特点
中国古代土司制度的特点是:世官、世土、世民。即世袭的政治统治权,辖区土地的世袭所有权及对附着在土地上的农民的世袭统治权。土司制度是元、明、清王朝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的地方政权组织形式和制度。土司对农奴的主要剥削形式多是劳役地租。农奴除为土司提供繁重的无偿劳役外,还要向土司缴纳或进贡各种实物。明代既是土司制度的全盛时期,同时由于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开始制约和削弱土司势力,因此又是土司制度走向崩溃的起点。明朝版图最盛时几乎包括了今缅甸全境,传统的边疆政区体制已不能满足此时的边疆控制需要,为适应新形势下西南边疆的社会发展状况,明朝在西南边疆逐渐建立起一套“内边区”与“外边区”分层管理的政区体制,深刻影响了西南边疆的发展和疆域形成。扩展资料元王朝为笼络豪强,遂广置土司,进行绥抚。到了明代,鄂西设置三十一个土司。明王朝为加强对土司的控制,于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改施州为施州卫军民指挥使司,以管辖控制诸土司。同时又实行大土司管辖小土司,形成层层控制管辖的隶属关系。明代土司职衔,分武职与文职两种。武职为宣慰司、宣抚司、招讨司、安抚司、长官司、蛮夷司诸种,隶兵部武选,省都指挥领之;文职为土府、土州、土县诸种,隶属吏部验封,省布政司领之。鄂西地区土司建制只设武职。除土司之外,朝廷还在边缘地带,设置卫所,驻扎重兵。明王朝在鄂西地区采用“卫所、土司”相结合的军事建制,其目的在于强化对这一民族地区的控制与统治。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土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