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杀人烹尸案回顾:罪大恶极!凶手为谋财绑架富婆,杀人煮尸,结果怎样?
2012年11月,湖南株洲发生了一起惨绝人寰的杀人烹尸案件,两名男子将受害者骗到其家中,将其身上财物洗劫一空后,竟然对其惨下杀手,并将尸体分尸用锅烹煮三天三夜。案犯的犯罪手法的血腥程度令人毛骨悚然,究竟是什么人能做出如此丧尽天良的事?他们最后又得到了什么下场呢?下面就让小编带大家一起来回顾一下这个案件吧。案犯李晓,湖南省株洲市人,整日游手好闲,曾因盗窃罪在1997年10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案犯刘越高,湖南省株洲市人,品行恶劣,整日无所事事,在社会上游荡,1992年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释放后不知悔改,又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两人在狱中相识,并且因为在狱中表现无异常,提前出狱。出狱后两人整日厮混在一起,但由于两人都有犯罪前科,且游手好闲没有正经工作,两人便想通过特殊的方法搞点钱。为了弄到钱花,两人开始预谋抢劫有钱的女性,并劫财后将其灭口,而最后两人把犯罪的目标锁定在了李晓在牌桌上认识的“富婆”刘英(化名)身上。被害人刘英,40岁,因为做生意家境富裕,平时爱穿戴贵重物品。她很喜欢打牌,据说包里没装过少于1万块钱。2012年11月19日,李晓、刘越高以约其看房为名义联系了刘英,并约其在荷塘区红旗广场见面,由于之前一起打过牌,刘英便毫无防备的赴了约。两人将刘英带回了房子后,趁着刘英不备之时,将其推倒在主卧室的床上,并用麻绳捆住其手脚,用胶带堵住其嘴巴,并将其随身携带的8800余元人民币、200元港币、金手镯、金耳环和白金项链以及银行卡等物品搜入囊中。两人又用刀子胁迫刘英交出银行卡密码,但见多次威胁并无成效后,两人觉得弄钱无望,便用是塑料袋套住了刘英的头,让其窒息而死。在杀死刘英后,两人为了毁尸灭迹,用菜刀将刘英的尸体肢解,并加入调味料放进高压锅中熬制了三天三夜,待尸体烂透后,用袋子将尸块和刘英的衣物分别装好,进行抛尸。刘英失踪当天,其丈夫曾给她打过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而且当晚,曾有人用刘英手机发送一条报平安的短信给其姐姐,但由于姐姐的号码半年前已转移给了其姐夫,刘英本人也是知道此情况的,这不免让人生疑。在刘英失踪后,其丈夫立刻报警,株洲市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刻出警调查,并发现此案存在诸多疑点,可能并不是一件单纯的失踪案。警方对街道监控录像以及刘英手机通讯记录进行了细致入微的调查,并通过排查最终锁定了两名犯罪嫌疑人李晓和刘越高。2012年12月7日,警方成功将李晓和刘越高逮捕,通过审讯,两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13年7月23日,湖南株洲市检察院对两名案犯提起公诉,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并对其二人做出了判决,但是此案并未当庭宣判,但是毫无疑问,等待他们的将是正义的审判和法律的制裁。古话说“人之初,性本善”,可是在这个案子中丝毫没有体现,两名案犯为了谋财而将人残忍杀戮,丧尽天良,可以说是无药可救了,他们已经不能称之为“恶人”,真的是活在人间的“恶鬼”。为人做事应该保持低调,如果因为露富而被恶鬼盯上,那么会给自己带来无尽的痛苦。希望逝者安息,天堂没有痛苦。
清华教师妻子在家中被快递员杀害,为何定义为抢劫罪而不是故意杀人?
因为从现在的证据来看这个人就是因为抢劫而杀害的这个女子,他的主观意识是抢劫而不是杀人,而且还没有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这个人的杀人动机,所以只能这样判决,但是我个人觉得这样的行为是非常的细思极恐的。这个事情发生在2018年12月18日,当天傍晚7时许,丁乙回到家里,发现妻子遇害,警察很快便将嫌疑人杨召朋抓获。据检方指控,杨召朋借向被害人收快递包裹之际,强行入户实施抢劫,并将韩玲杀害。而且警方说,1992年出生的快递员杨召朋经济状况较差,案发前,他因为赌博欠了十多万外债。所以在丁乙看来,一般的抢劫犯罪,作案者主要是图财,只有在抢不到或遇到阻挠时,才会有杀人的情节和意图。但他妻子羸弱,被打倒后近乎昏迷,还有被堵口鼻窒息的情况,已基本没有反抗能力,可凶手仍是下了“死手”。对于此案,为何定抢劫罪而非故意杀人罪?被害人家属的代理律师、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王亚男律师解释,因为根据现有证据,如杨召朋供述,他是为了劫财而去杀人,其主观故意是抢劫。现有证据难以体现其是为故意杀人而入室作案的。对于两个罪名量刑有何区别?王亚男律师说,一般人会觉得,故意杀人罪比抢劫罪量刑更重,但相关司法解释也有明确规定,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拒绝抓捕而杀害被害人,且被告人没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处罚的情节,也是可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