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闲置有什么规定 是否符合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工业用地闲置有什么规定 是否符合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被认定为闲置土地是需要被罚款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1)土地使用权人超过土地出让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2)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并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3)已动工开发但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并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工业土地闲置回收规定
被认定为闲置土地是需要被罚款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1)土地使用权人超过土地出让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2)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并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3)已动工开发但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并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2、动工开发时间的认定动工开发时间起算点应为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①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之日;②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之日;③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之日。3、开发建设总面积的认定(1)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依照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和规划设计条件,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开发建设的土地面积;(2)开发建设的总面积是指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中土地使用权人已经进行实际投资开发建设的土地面积。4、投资额的认定已投资额、总投资额均不含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划拨价款和向国家缴纳的相关税费。
一、工业用地的主要形式
(1)当把技术、经济上有直接依赖关系的工业组成联合企业时,如钢铁、石油化工、纺织、木材加工等联合企业,则需要很大用地。可见影响工业用地大小的因素很多,规划中必须根据城市发展战略对不同类型的工业用地进行充分的调查分析,为未来的城市支柱产业留有足够的空间和弹性。但同时也要注意工业发展应节约用地,充分利用和发挥城市土地市场和规划管理的作用,有效地控制城市工业用地的浪费现象。[1]
(2)地形要求工业用地的自然坡度要和工业生产工艺、运输方式和排水坡度相适应。利用重力运输的水泥厂、选矿厂应设于山坡地,对安全距离要求很高的厂宜布置在山坳或丘陵地带,有铁路运输时则应满足线路铺设要求。
(3)水源要求安排工业项目时注意工业与农业用水的协调平衡。由于冷却、工艺、原料、锅炉、冲洗以及空调的需要,如火力发电、造纸、纺织、化纤等,用水量很大的工业类型用地,应布置在供水量充沛可靠的地方,并注意与水源高差的问题。水源条件对工业用地的选址往往起决定作用。有些工业对水质有特殊的要求,如食品工业对水的味道和气味、造纸厂对水的透明度和颜色、纺织工业对水温、丝织工业对水的铁质等的要求,规划布局时必须予以充分注意。
二、工业用地的交通运输
工业用地的交通运输条件关系到工业企业的生产运行效益,直接影响到吸引投资的成败。工业建设与工业生产多需要来自各地的设备与物资,生产费用中运输费占有相当比重,如钢铁、水泥等工业生产运输费用可占生产成本的150a^\4000。在有便捷运输条件的地段布置工业可有效节省建厂投资,加快工程进度,并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因此,城市的工业多沿公路、铁路、通航河流进行布置。各种运输方式的建设与经营管理费用均不相同,在考虑工业布局时,要根据货运量的大小、货物单件尺寸与特点、运输距离,经分析比较后确定运输方式,将其布置在有相应运输条件的地段。在工业中可采用铁路、水路、公路或连续运输。
农村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什么
第一条
为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第三条闲置土地处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遵循依法依规、促进利用、保障权益、信息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闲置土地的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农村闲置土地怎么处理?
闲置土地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号)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了6种闲置土地处理方式:延长开发建设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改变土地用途,办理有关手续后继续开发建设;安排临时使用,待原项目开发建设条件具备后,重新批准开发,土地增值的,由政府收取增值地价;政府为土地使用者置换其他等价闲置土地或者现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政府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确定新的土地使用者,对原建设项目继续开发建设,并对原土地使用者给予补偿;土地使用者与政府签订土地使用权交还协议等文书,将土地使用权交还给政府,原土地使用者需要使用土地时,政府应当依照土地使用权交还协议等文书的约定供应与其交还土地等价的土地。但对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行为造成的闲置土地,土地使用者支付部分土地有偿使用费或者征地费的,除选择上述规定的方式处理外,还可以按照实际交款额占应交款额的比例折算,确定相应土地给原土地使用者使用,其余部分由政府收回。
农村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哪些?
既然土地闲置能够带来这么大的危害、影响那么我们就应该不浪费这样的“好机会”,让农村闲置土地,变得不再“闲”,看看这些妙招顶用吗?1、清理农村闲置宅基地农村闲置宅基地的存在,造成了土地资源的巨大浪费,不利于农村的可持续发展,鉴于这种情况,需要加大广大农村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民了解和熟悉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让广大农民了解自己对于土地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要加强对旧村庄的规划、改造,清理村内闲置宅基地以及空闲地。2、改造农村闲置土地政府可以在闲置土地上开辟一些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笔者建议加大对闲置土地改造的资金投入,结合新农村建设,对闲置土地进行重新规划,重新改造,合理利用,充分利用好农村闲置土地带来的资源。为农民提升农村精神文化水平提供配套设施,从而活跃农村群众文化生活。3、用经营理念盘活闲置土地1)租给企业企业用地难是目前招商引资工作中的瓶颈之一,引到企业将生产车间与闲置土地“结合”在一起,这样既可以解决用地难题,又可以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这叫合理利用哦!2)租给农民农民可以利用土地流转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赚钱”,反正土地闲着也是闲着,或者也可以在土地上种一些什么东西,等成熟之后拿去卖,笔者认为也是一个不错的主意哦!4、发展特色旅游经济近几年来,随着农业旅游的蓬勃发展,农村的各种要素已经被盘活了,其中就包括农村闲置土地。有些脑子转的比较快的,早就把农村的那些闲置土地已经租赁下来,改造成了旅游景区,再添上当地人的一些习俗,那就更“美味”啦!5、发展休闲农业听说,近两年来,休闲农业可谓是发展速度惊人啊!如果你能好好把握好这块农村闲置的土地,说不定能成为百万富翁呢?在当地可以发展特色种养殖业,做乡村观光农业,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用那些闲置土地创办一个“农家乐”,那在当地肯定会吃香,让都市人找到返朴归真、回归自然的感受,在宁静、纯朴中舒缓压力、放松享受,从而实现增收致富。这是“双赢”的节奏啊! 农村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主要包括,清理农村闲置宅基地、改造农村闲置土地、用经营理念盘活闲置土地、发展特色旅游经济以及发展休闲农业等。处置农村闲置土地一项困难艰巨的工作。但是,我们一定要有信心,配合政府的决策。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有效的利用农村闲置土地,促进农村现代化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