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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

时间:2024-05-30 22:47:06 编辑:莆仙君

安徽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班时间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周一至周五为上班日,具体的上班时间会根据冬日和夏日进行调整,周六周日为双休日;另外在法定节假日,如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是全体公民放假日,通常也不上班,但具体上班时间可以查询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网或相关通知。法律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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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花园街营业部服务点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上午(9:0--11:00)半天办理提取业务政务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点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东区铁路分中心服务点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经开区管委会服务点上班时间:周四(9:00-17:00)建行三孝口支行服务点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冬季2:30-5:30;夏季3:00-6:00)徽行长江路支行服务点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肥东县管理部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联系电话:67721139、67712639法律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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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在 安徽 省地去办理 公积金提取 手续的时候,当事人需要在正常工作日期间,上午9:00到下午5:00向当地的经办机构提交办理,申请的人员准备好本人的 身份证 等相关的材料。关于安徽省 公积金 提取时间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安徽省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安徽省 公积金贷款 材料 1.身份证—主贷人; 2.配偶提取-- 结婚证 ; 3.共有人提取—不动产权证(共有人); 4.组合 贷款 ——商贷 借款合同 ; 5.组合贷款—商贷部分还贷证明; 6.申请人I类活期储蓄账户银行卡或存折。 三、安徽省公积金贷款法律规定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安徽省公积金提取需要在正常工作期间到当地的经办机构提交办理申请的时候,要准备好本人的身份证,还有配偶的相关材料提交办理,申请的时候不需要提供费用。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网做一对一的 法律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