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的甘肃冒赈案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乾隆四十六年,甘肃地区发生了清朝建国以来最大的一起贪污案,该案涉及面广,原是和来历不明的总督、道、州、省、县各级涉案金额空前,除甘肃一地外,蔓延至直隶、盛京、江苏、浙江、云南等省,震惊了连乾隆,称之为 从来无奇不贪之事。这个案子,因为是案中有案,案中有案,而且越闹越大,最后成了关系到国家的大事,原来是一个小线索的案子,乾隆四十六年夏天,天气炎热,一个服装店老板张杜仲九在烈日下敲开了县衙门的门,说他要报案;原因是前几天有一个老顾客要置办一件衣服,承受者心事重重,茶也没喝就走了。那位经验丰富的张杜仲起了疑心,在整理衣服时,发现里面不可思议地潜藏着一根60金条,这让张杜仲着实吃了一惊,要知道,他这个老顾客后台收费不高,但目前原本是王廷赞的甘肃人,同时又是重金捐献的标致马厩,皇帝下令调查此事,王廷赞和他的前老板,原甘肃省政务使王树德王,都在调查文件中。张度中就反思了一下,他决定通知九门提督下预算,让朝廷来处理,预算中,我们发了财的那个汉军手下是塌方的孙女,妻子是贪污的豪绅,皇帝和豪绅在这个时候是按照这个安排的。调查甘肃省官员贪污的60根金条,王廷赞把这些情况一五一十地告诉了甘肃省长,自然是久旱逢甘霖,英廉立即发出了通缉令调走了金条,到处设卡,并驰援,告诉此事是乾隆皇帝的避暑胜地。面对乾隆的质问,王廷瓒只说,这些金条是他在甘肃兑换的,他准备拿到京城去换成白银,作为军需储备。当时,清廷急需军事装备,王廷瓒以自己的名义捐出了4万两白银。这一巧妙的举动使心思缜密的乾隆皇帝怀疑这个有廉洁甘苏之称的人。
为什么说甘肃冒赈案是清朝的一个缩影
乾隆执政的中前期,励精图治,将清朝推向了巅峰,但到了晚年逐渐昏聩,他个人沉迷享乐,政务也开始松弛,上行下效,整个朝堂风气急转直下。在这样一种环境下,发生了一桩惊天大案——甘肃冒赈案。此案件,既是个案、窝案,也是普遍现象,更是当时社会面貌的一个缩影。乾隆三十九年,甘肃省的有司衙门,给乾隆发了一份报告,反映甘肃这些年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老百姓生活有困难,因此请示老板,在当地发动捐款赈灾运动,准备给那些捐款大户,每人奖励一个“监生”名额,本质上是做文凭批发生意。清朝的皇帝对赈灾的事,向来比较重视,乾隆也不例外,因此就批准了甘肃的请示,但是,乾隆没想到,他批的这个条子,到了地方竟然变成贪污的通行证。当时,甘肃有个叫王亶望的布政使。此人有个特殊爱好,喜欢吃驴肉丝和活驴肉,看见驴肉就像老鼠看见大米。他是通过捐纳走上仕途,也就是花钱向朝廷买官。从政之后,他的花花肠子特别多,也特别会钻营,因此,升官的速度也比较快。通过捐“监生”救灾的事,就由他负责。但王亶望办事的目的,可并不是为了灾民,而是要以此收回买官的成本,甚至取得暴利。乾隆批准后,王亶望马上撸起袖子开干。他规定,监生文凭五十两银子一张。这价格比现在的自考成本低的多,而且手续方便,连走过场的考试也没有,因此,买文凭的人趋之若鹜,很快就筹集一大笔银子。钱到手后,王亶望并没有用来买粮食赈灾,而是和同僚一体分肥。仅仅三年时间,就收到捐监银两六百多万两。王亶望自己留下一半,剩下的见者有份。当然,这群人并不仅仅将银子收入囊中就完事。按照清朝的财政规则,各项支出收入都要有帐可查。因此,王亶望要求下面的人,每年都要白纸黑字上报灾情,甚至还给下面下达了灾情指标,然后,将其整理成一本精致的假账上报给户部。即便乾隆看到,也没起疑心。但后来这事又是怎么败露的呢?王亶望这个人精明过头,他是一石二鸟,假借赈灾之事,不仅捞钱,还以此为包装,作为升官的法宝。他仿佛看透乾隆的心理,不停地给朝廷上折子,说自己救了多少灾民,下面的人如何歌颂皇帝云云。乾隆看到这样的吹捧,难免心花怒放。1777年,因王亶望办事“有功”,乾隆将其调往浙江,升任巡抚。从西北边陲到繁华省份,王亶望也兴高采烈,准备大干一场,将来好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