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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行政公署

时间:2024-05-30 04:27:31 编辑:莆仙君

阿克苏是哪个省的城市

阿克苏是新疆的城市。阿克苏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辖地区。阿克苏地处中国西北地区,新疆中部,天山山脉中段南麓,塔里木盆地北部。东邻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西接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西南与喀什地区接壤,南与和田地区相望,北与伊犁自治州毗邻,西北以天山山脉中梁与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交界。阿克苏地区共辖9个县级行政区,包括2个县级市、7个县。分别是阿克苏市、库车市、温宿县、沙雅县、新和县、拜城县、乌什县、阿瓦提县、柯坪县。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驻阿克苏市西大街5号。基本市情:区位优势明显。阿克苏是对接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中巴经济走廊战略的重要一员,地处乌鲁木齐与喀什之间,700公里半径内辐射南疆5个地州、4个国家一类口岸和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哈萨克斯坦重镇阿拉木图,由此进入欧洲市场,等于将欧亚大陆桥又缩短了1200公里,比海运时间缩短3/4,运输成本降低1/3。具有沟通南北疆、贯通中亚市场的重要枢纽作用,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向西开放的重要战略支点。得益于优越的地域优势,阿克苏市交通运输条件十分便利,机场与多个内地省会城市通航,华疆物流铁路专线建成通车,中国邮政、顺丰速递全面入驻快递物流分拣中心,又先后对接洽谈了京东物流、海元物流等大型物流综合项目,已初步形成了集公铁联运、仓储配送、展示交易为一体的商贸物流集散中心。

阿克苏市都有哪些区县

有温宿县、拜城县、乌什县、柯坪县、阿瓦提县、新河县、沙雅县、库车县。阿克苏市,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位于塔克拉玛干沙漠西北边缘,塔里木河上游,因水得名,维吾尔语意为“白水城”,意为“清澈的水”。阿克苏市气候宜人、地势平坦、土地肥沃、水源丰富、光照充足、无霜期长,适宜各类农作物生长,全市耕地面积116.29万亩,森林面积70万亩,草场面积403万亩,全年可以放牧。气候特征:阿克苏市地处欧亚大陆深处,远离海洋,具有典型的暖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特征。降水稀少,蒸发量大,气候干燥,无霜期较长。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阿克苏市

阿克苏地区有几个市,几个县?

阿克苏地区有2个市、8个县。阿克苏地区共有9个行政区8个县,库车、新和、沙雅、拜城、温宿、阿瓦提、乌什、柯坪8个县和阿克苏市,阿克苏市总面积2.33万平方公里,建城区面积36平方公里。市辖,依干其乡、拜什吐格曼乡、喀拉塔勒镇、托普鲁克乡、库木巴什乡、阿依库勒镇、良种场。阿克苏地区地理位置拜城县地处天山山脉中段南麓,全县四周群众环抱,呈一带状盆地,东西长197公里,南北宽116公里,总面积1.91万平方公里,东与库车县毗邻,西与温宿县接壤,南隔却勒塔格山与新和县相望,北靠天山与伊犁地区昭苏县、特克斯县及巴州和静县相连。地势北高南低,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县城海拔1200米。县城东距库车110公里,西距阿克苏市170公里,省道307线横穿县境。

行政公署是谁的派出机关

行政公署,为行政督查机构名称,不属于一级政府,属省级政府的派出机关。民国时期的“行政督察区”之“行政督查专员公署”的简称,1949年后“行政督察区”改称“专区”,则成为“专区行政专员公署”的简称;1970年代专区改称“地区”,成为“地区行政专员公署”的简称。行政公署(行署)是现时中国行政区划中“地区”和“盟”的行政管理机构。一、依据及职责主要有三种类型:1、是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行政公署;2、是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公所;3、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街道办事处。政府派出机关设立的依据源于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是独立的行政主体,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实施行政行为,独立承担行政责任。二、督察地位变化1、督察区阶段是协管:中华民国时期的省级体制是省管县,督察行署是省级政府的派出机关,督察专员是派出员,行署只是一种片区性质的督察、协管,不属于一级政府,没有政府的一般部门。2、专区阶段起是统管而具有政府的一般职能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经济和社会事务发展而需要扩大行署,专区行署有政府体系(各职能部门),统管县级行政区,因此,省(自治区)级体制是省管地区行署(和盟行政公署),不是省管县,因此,地区行署升格为市政府,就如县政府升格为市政府一样,政府部门几乎没变,只是自主权多了一些。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政府派出机关是指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有关机关批准,在一定区域内设立的行政机关。

行政公署是谁的派出机关

行政公署,为行政督查机构名称,不属于一级政府,属省级政府的派出机关。民国时期的“行政督察区”之“行政督查专员公署”的简称,1949年后“行政督察区”改称“专区”,则成为“专区行政专员公署”的简称;1970年代专区改称“地区”,成为“地区行政专员公署”的简称。行政公署(行署)是现时中国行政区划中“地区”和“盟”的行政管理机构。一、依据及职责主要有三种类型:1、是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行政公署;2、是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公所;3、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街道办事处。政府派出机关设立的依据源于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是独立的行政主体,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实施行政行为,独立承担行政责任。二、督察地位变化1、督察区阶段是协管:中华民国时期的省级体制是省管县,督察行署是省级政府的派出机关,督察专员是派出员,行署只是一种片区性质的督察、协管,不属于一级政府,没有政府的一般部门。2、专区阶段起是统管而具有政府的一般职能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经济和社会事务发展而需要扩大行署,专区行署有政府体系(各职能部门),统管县级行政区,因此,省(自治区)级体制是省管地区行署(和盟行政公署),不是省管县,因此,地区行署升格为市政府,就如县政府升格为市政府一样,政府部门几乎没变,只是自主权多了一些。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六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政府。第六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坚持依法行政,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第六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接受监督,确保行政权力依法正确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