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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事业单位招聘

时间:2024-05-10 10:17:32 编辑:莆仙君

山东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201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56人公告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根据市直事业单位人事计划安排,2012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56名(岗位要求详见附表)。现公告如下: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根据市直事业单位人事计划安排,2012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56名(岗位要求详见附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岗位特殊要求除外),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有烟台市常住户口(岗位另有要求除外)。

  以下人员报考不受户口限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2、2012年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3、烟台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历毕业生;

  4、烟台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2011年、2012年专科、中专毕业生;

  5、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基层服务毕业生”),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期满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三年内(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应聘的基层服务毕业生。

  (六)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国内同等学历全日制统招毕业生岗位。

  (七)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条件。

  (八)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条件。

  服务期满两年、年度考核合格、符合招聘条件的基层服务毕业生,三年内(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应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报考的所有毕业生均须于2012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手续。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1】31号)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8年至2012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报名时间:

  卫生类岗位2012年6月25日-6月26日;

  教师类岗位2012年6月27日-6月28日;

  其他类、艺术类岗位2012年6月29日-6月30日。

  查询时间:2012年6月26日-7月2日。

  缴费时间:2012年6月26日-7月1日。

  报名网址:http://www.ytrsks.gov.cn(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

  具体办法是: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3.5×2.3CM、156×114像素、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此岗位。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初审不予通过。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网上初审:审核机关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12小时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12小时后至7月1日中午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自最后一次修改填报信息算起,6月30日报名的于7月1日上午查询)。审核机关应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7月1日15时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报名系统于6月30日24时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12年6月26日-7月1日登录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报考只招聘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毕业生的岗位和艺术类岗位的人员,不需缴纳笔试考务费(仍需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后,于2012年7月6日前下载打印《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2年6月30日-7月1日,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烟台市人力资源市场(莱山区府后路2号)附楼5层520室(位于附楼5层西北面)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按照有关规定,基层服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应聘烟台市直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其中,符合定向招聘岗位条件的毕业生无论报考定向还是非定向招聘岗位均不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 驻我市部队现役军官随军家属,随迁后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迁入户口所在地(指县市区,下同)的市直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2分。报考只招聘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毕业生的岗位和艺术类岗位的基层服务毕业生,参加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笔试,笔试成绩参照上述办法加分。所有拥有两个以上加分项目的人员均不累计加分,只按分值高的项目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携带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12年7月1日-7月2日到烟台市人力资源市场(莱山区府后路2号)附楼5层520室(位于附楼5层西北面)进行审核,有关材料包括: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随军家属须出具我市驻军的军官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信(须包括军官家属原工作单位名称、类别、所在地、随军时间及现主要生活来源等)、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批准随军报告表。审核无误的(基层服务毕业生除审查上述材料,还要对照省主管部门提供的基层服务毕业生名册进行审查),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计划。定向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相应调整到非定向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定向招聘岗位,原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改报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按规定实施加分。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陆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及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证明信式样附后)等。招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岗位工作年限证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有关资格证书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面试前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二日内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本次招聘规定:《岗位需求表》中“工作年限”为人事档案在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部门管理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工作时间,报考人员人事档案未在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部门管理或未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认可其相关工作年限。工作年限按实年计算,截至日为2012年8月30日。

  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烟台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如发生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只招聘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毕业生的岗位和艺术类岗位,网上报名并通过初审后,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统一组织笔试,可直接参加面试。其中,上述岗位报考人数超过30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笔试,并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7月8日;

  上午:9:00—11:00 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类)

  教学基础知识(教师类)

  公共基础知识(其他类)

  下午:2:00—4:00 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卫生类)

  综合写作(教师类、其他类)

  1、笔试科目

  卫生类岗位和莱阳卫生学校医学专业的教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科,按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2:8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卫生法律法规分医师法律法规和护理法律法规。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四类:西医临床、麻醉、口腔、儿科、妇产科、眼科、病理、检验、放射、影像、B超、生物技术、康复治疗、康复医学、预防医学、听力学等统一使用西医临床试卷,中医、中西医结合、中医康复、推拿、针灸、理疗等统一使用中医临床试卷,本科护理、专科护理、中专护理、助产等统一使用护理试卷,西药、中药等统一使用药剂试卷。

  教师类岗位(含莱阳卫生学校非医学专业的教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教学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两科,按教学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6:4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教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时事方针以及教师法等有关法律知识。

  其他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两科。按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5:5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思想品德、法律常识、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进入面试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岗位计划在4(含)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5-10(含)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10人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笔试成绩在烟台人事考试网查询,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由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综合素质答辩、专业技能考评、试讲(说课)以及专业技能考评与试讲相结合等不同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试题根据岗位特点单独命制。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试结束后,教师和卫生类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其他类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直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中,只招聘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毕业生的岗位和艺术类岗位参加笔试的,按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博士、硕士、省级优秀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普通院校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考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标准条件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报考人员在没有征得体检主管机关同意的前提下,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国家对招聘岗位考核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如体检、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烟台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烟台市委组织部或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应聘人员不能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也不再进行递补。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咨询电话:0535-6905229

  监督电话:0535-6789730

  报名、笔试成绩查询网站: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ytrsks.gov.cn)

  公告、公示网站: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hj.yantai.gov.cn/)

  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烟台:2008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根据工作需要, 2008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5名(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 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 2008年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和户籍限制; 200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中专文化程度毕业生报考须为烟台市籍生源;非2008年应届毕业生中,属于国家“211工程”的高校本科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或烟台市籍生源在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以及2007年以后毕业一直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报考招聘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参加报考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08年7月底前毕业、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08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认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招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填报的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与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08年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需要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5年至2007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8年7月15日—17日
  缴费时间:2008年7月16日—20日
  查询时间:2008年7月16日—21日
  报名网址:http://www.ytrsks.gov.cn/(烟台人事考试网)
  具体办法是: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审核机关将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2、网上初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各自组织网上报名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各部门网站上公布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和统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对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者补充;对报考人员信息48小时内未进行处理,视为初审通过。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7月20日12时前向人事部门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向人事部门反映的,视为同意。报名系统于7月17日24时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24小时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于7月16日-20日登录烟台人事考试网(http://www.ytrsk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并于7月24日-25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按准考证的要求查询考试地点。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5.12地震”灾区报考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上述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7月18日-19日,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市人事局人才开发流动科(莱山区芙蓉路6号)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5.12地震”灾区报考人员,提交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受灾证明。
  按照有关规定,由我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及参加“三支一扶”的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应聘烟台市直事业单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网上报名、缴费结束后,应聘人员本人务于2008年7月20日-23日到烟台市人事局人才开发流动科(莱山区芙蓉路6号)办理加分审核手续。在办理加分审核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市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计划。部分紧缺专业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登陆烟台人事编制信息网查询),到烟台人才市场(芝罘区南大街61号)二楼前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笔试准考证、《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及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应届和择业期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以及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或学位认证手续),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需要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其他非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户口簿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还需人事代理机构出具证明信)等。招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应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网上初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如发生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报考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医疗保险业务管理岗位、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不含计算机应用技术教师岗位、旅游管理教师岗位、院报我岗位、辅导员岗位)、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不含劳资员、会计师、核算会计员、计算机管理员、文娱科员岗位)以及报考事业单位文秘岗位的人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并按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3:7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除事业单位文秘岗位外,符合专业要求和岗位条件的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列于国家“211工程”的全日制高校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为7月26日。
  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专业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法律常识、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专业基础知识按岗位要求单独命题,其中,报考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医疗保险业务管理岗位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西医临床;报考事业单位文秘岗位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写作能力测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报考文化系统事业单位岗位(不含水电暖维护岗位)、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文娱科员岗位、市规划展览馆讲解员岗位统一按照1:6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研究生以上报考人数和国家“211工程”的全日制高校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报考人数均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在烟台人事考试网查询,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市人事局和各部门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由市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评、表演、试讲以及专业技能测评与试讲相结合等不同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实行百分制。面试试题根据岗位特点单独命制。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考部门同一职位中出现应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现场重新命题对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的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市人事局和各部门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招考单位主管部门按计划招考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负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有2名工作人员以上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如体检、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体检考核。国家对个别招考岗位招考人员体检和考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市人事部门和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分别在网上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市人事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事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六、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2008年烟台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08年烟台市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另行公布。
  监督电话:
  0535-6789730 6789930(市人事局)
  报名和笔试成绩查询网站:
  烟台人事考试网:http://www.ytrsks.gov.cn/
  进入面试范围、体检考核范围及公示网站:
  烟台人事编制信息网:http://rsj.yantai.gov.cv/
  各招聘部门网站:
  烟台市民政局:http://mzj.yantai.gov.cn/
  烟台市文化局:http://whj.yantai.gov.cn/
  烟台市广播电视局:http://www.jiaodong.net/
  烟台市体育局: http://tyj.yantai.gov.cn/
  烟台市交通局:http://www.ytjt.gov.cn/
  烟台市规划局:http://www.ytgh.gov.cn/
  烟台市国土资源局:http:// www.ytgt.gov.cn/
  烟台市林业局:http://lyj.yantai.gov.cn/
  烟台市环保局:http://www.ytepb.gov.cn/
  烟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http://ld.yantai.gov.cn/
  中共烟台市委老干部局:http://lgj.yantai.gov.cn/
  烟台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http://wgb.yantai.gov.cn/
  烟台市人防办公室:http://rfb.yantai.gov.cn/
  烟台市信访局:http://www.ytxf.gov.cn/
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
烟台市人事局
二○○八年七月八日

附件:
   2008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doc

   2008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2008年烟台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doc

   2008年烟台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2010年武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办法和有关政策,结合武汉市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和2010年度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计划,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 282 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83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定向生、委培生除外)以及武汉地区高校自学考试、成人教育武汉生源毕业生;2008年、2009年毕业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武汉地区高校自学考试、成人教育武汉生源毕业生;少数特殊行业,经批准,条件可放宽至普通中专武汉生源毕业生。
  (二)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社会各类人员。需从外地调入的应聘人员须符合武汉市人才引进条件(本科学历且具中级职称)。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四)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
  (六)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一)受党纪、政纪、劳动教养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二)正在接受纪检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三)曾受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四)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五)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一)岗位查询。报考人员可于2010年1月21日8:30后通过中国武汉政府门户网站(www.wuhan.gov.cn)、武汉人事人才网(www.whrsj.gov.cn)、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武汉人才网(www.job98.com)、武汉毕业生就业网(www.whbys.gov.cn)查询《2010年武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2010年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2010年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2)、《2010年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投诉电话一览表》(附件3)。
  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将适时发布岗位应聘统计信息,为应聘人员提供报名参考。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在2010年1月22日8:30至1月27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招聘所用照片均应与此保持一致)。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提交应聘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序号,请注意留存。
  2、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于2010年1月22日8:30至1月27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应聘其他岗位。应聘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的,1月27日12: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三)确认缴费
  通过申请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时间为2010年2月1日至2月4日,未按时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和现场确认两种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确认。通过应聘申请审查的人员,应在2010年2月1日8:30至2月4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每人每科50元)。
  2、现场报名确认。通过应聘申请审查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经同意免笔试的高级人才,在武汉市服务或武汉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应聘人员,于2010年2月1日至2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详见《2010年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在武汉人事考试中心(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2010年3月9日8:30至3月12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0年3月13日,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邀请市监察局全程监督。笔试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分为《公共基础》与《专业知识》两门,按3:7比例折算入笔试成绩。
  《公共基础》为各类考生通考科目,包括法律、政治、经济、管理、历史、科技等知识。《专业知识》测试内容由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专业要求提出,在《2010年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公布。
  2010年3月底发布笔试成绩及名次。办理了“三支一扶”加分现场确认手续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后发布。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过招聘工作方案提出免笔试意见,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以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
  五、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0年4月,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也可根据岗位特点,以试讲授课、实际操作等方式测试应聘者对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市人社局通过直接选派或委托主管部门选派具备考官资格的面试考官或监督员参与各招聘单位面试。
  (一)面试考生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市、区中小学校招聘教师面试考生的确定方法详见《2010年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办理了免笔试手续人员报考的岗位,不调减该岗位按比例入围面试的人员。
  (二)面试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属2010年应届毕业生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计算机和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属2008年、2009年往届未就业毕业生的应聘人员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不含学生证),还应提供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
  属社会人才的应聘人员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应聘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聘用(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证明及其它有效证明材料。无工作单位的社会人才,需提供《城镇居民失业证》或街道、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
  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复审合格者,收取面试费用50元/人次(已办理现场报名确认的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可凭现场报名确认材料,免缴面试费用),发放《武汉市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对复审不合格者,发放《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未通过资格复审通知书》。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一般采取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有效分考官数为基数计算平均分的方法得出。
  六、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一般按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七、体检
  1、面试结束后,取综合成绩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2、体检工作按各区人事局、市直主管部门要求组织实施,5月14日前完成。体检医院须为市属三级以上医院。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从其标准;没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4、体检费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已办理现场报名确认的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可凭现场报名确认材料,免缴体检费用。)。
  八、考核
  1、考核工作按各区人事局和市直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5月14日前完成。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从按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并参加体检、接受考核。
  九、公示
  1、面试公示: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按照区人事局、市直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于资格复审后、面试开始前,在单位网站或宣传版公示通过面试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于考核结束后、备案办理前,按面试公示的方法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及详细信息,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十、备案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符合招聘条件的,在2010年5月28日之前办理备案手续。
  十一、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规定享受待遇。
  十二、其他事项
  1、中小学校招聘教师按《武汉市教育局2010年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暨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意见》执行,网址www.whjyj.gov.cn。
  2、对《2010年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资格、条件等内容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27-8240201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及《公共基础知识》考务咨询电话:027-8261801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审中心《专业知识》考务咨询电话:027-8240216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处投诉电话:027-82402145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北:2009年荆州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60人

根据《荆州市2009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荆州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6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2009年度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5、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招聘的情况。
三、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中共荆州市委组织部、荆州市人事局统一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信息查询,荆州人事信息网(www.jzrs.gov.cn)。

  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荆州人事信息网公告(网址为:www.jzrs.gov.cn)。由中共荆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二)报名及现场确认

  1、报名

  考生登录荆州人事信息网,下载填写《荆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每位应聘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09年9月26日至27日。

  (2)现场确认地点:

  荆州市人事局一楼大厅。

  (3)现场确认方法:

  考生须持《荆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3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接受用人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的资格审查。报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根据鄂人函〔2009〕133号文件精神,对服务期满和服务期满2年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享受规定的政策优惠。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毕业生须登录荆州人事信息网,下载填写《“三支一扶”毕业生加分申请表》,由相关部门签章后,报荆州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可从相近专业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特殊专业技能的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经中共荆州市委组织部、荆州市人事局批准后可以考试。
3、笔试费用

  按照鄂价费字〔2007〕18号规定,笔试费用每科50元。

  4、准考证的领取

  考生于笔试前3天到市人事局领取。具体领取时间由市人事局在荆州人事信息网上发布通知。

  (三)笔试

  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培训班。

  笔试时间初步定在2009年10月18日。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注明的为准。

  笔试成绩统一在荆州人事信息网上公告。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

  (四)用人单位专业测试

  参与专业测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专业测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

  专业测试可以采取面试、试讲、技能操作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仅作为入围成绩,不带入专业测试成绩。

  相对集中安排专业测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l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的组织。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某些岗位有特殊要求的,可以按职业规定执行,但一般性岗位不得提出歧视性要求。职业规定高于《通用标准》的,应在岗位具体要求中予以明确。体检必须在二等甲级以上医院进行。

  3、体检人员的递补。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在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考核工作人员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报市人事局核实确认后,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七)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局,经审定后,由市人事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考生咨询和社会监督。
(八)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聘用的问题,取消聘用资格;没有问题的,由用人单位填写《荆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聘用合同遵从国家规范,对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

  四、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要增强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邀请市纪委、市监察局全程监督。

  (二)市人事局和用人单位及其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出卷、阅卷等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否则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咨询电话:0716—8278492

  举报投诉电话:0716—8278399

中共荆州市委组织部 荆州市人事局

二○○九年九月九日


河南省沁阳市公开招聘11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河南省沁阳市公开招聘11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推荐:2010年沁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按照《关于焦作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焦人〔2007〕42号)要求,根据工作需要,我市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单位、名额
本次共招聘11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见推荐)。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方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符合各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性别、年龄等要求,年龄计算基准日为2010年6月30日;
3、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办法择优聘用。
(一)报名
本次招聘按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28日至7月7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 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
3、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应聘教师岗位的还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教师资格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费72元(含信息采集 费和数码照相费)。
4、报名人数与拟聘岗位名额的比例达不到3∶1的(讲解员岗位达不到5∶1的),递减拟聘岗位名额,递减后仍达不到3∶1(5∶1)的,本岗位 不再招聘,应聘者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报其它岗位。
5、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2010年7月12日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
(二)考试(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规定为准。笔试按教师岗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岗位分别命题,统一时间,统一组织,笔试原始分100分。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语文、哲学、市场经济、中国国情、法律法规、计算机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报考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还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应聘讲解员岗位的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到焦作市农村基层任职两年以上且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河南省下派到焦作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沁阳籍生源大学生,笔试成绩加3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报名时提交有关证明、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逾期不再受理。
2、面试


2011年沁阳市公开为沁阳市职教中心招聘教师

2011年沁阳市公开为沁阳市职教中心招聘教师简章
按照《关于焦作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焦人〔2007〕42号)要求,根据工作需要,我市决定面向社会为沁阳市职教中心公开招聘教师15人。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民服务,身体健康;
2、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性别、年龄等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为2011年6月30日;
3、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22日至6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
3、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有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应聘市一中教师岗位的还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教师资格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费72元(含信息采集费和数码照相费)。由本人填写《沁阳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


4、报名人数与拟聘岗位名额的比例达不到3∶1的,递减拟聘岗位名额,递减后仍达不到3∶1的,本岗位不再招聘。应聘者如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应于7月1日重新选报。
5、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1年7月8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统一时间,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语文、哲学、市场经济、中国国情、法律法规、计算机、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报考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还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应聘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说课科目为应聘学科课程,说课范围、教材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在指定网站公布,说课题目通过抽签确定,说课时间为15分钟。
应聘其他事业单位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气质形象等。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体检或考核若有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应聘教师岗位的体检依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四)聘用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下发聘用文件。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鉴证,实行人事代理,纳入事业单位管理,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在职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三、纪律与监督
凡未在规定时间,领取有关通知、提供相关材料、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过程中若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招聘的重要事项将在沁阳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咨询电话:0391-56972010391-5639553

附件:
2011年沁阳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单位 拟聘岗位 开支方式 岗位代码 拟聘名额 资格条件 备注
学历 专业 年龄
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专技 全供 111 1 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养殖 30周岁以下
专技 112 2 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计算机 30周岁以下
专技 113 2 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旅游管理 30周岁以下
专技 114 1 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物流管理 30周岁以下
专技 115 1 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文秘 30周岁以下
专技 116 1 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美术 30周岁以下
专技 117 1 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音乐(舞蹈方向) 30周岁以下
专技 118 1 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音乐(钢琴方向) 30周岁以下
专技 119 1 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音乐(器乐方向) 30周岁以下
专技 120 2 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播音与主持 30周岁以下
专技 121 1 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广播电视编导 30周岁以下
专技 122 1 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工艺美术 30周岁以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者,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


学科 涉及相关专业
种植 园林、农学、植物保护、生物技术及应用、生物技术、食用菌与蔬菜
养殖 动物科学、动物医学、畜牧兽医(养禽与禽病防治)、动物养殖与疾病防治
计算机 计算机应用与维护、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技术与信息处理、计算机网络技术、多媒体与网络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
财会 会计电算化、财务会计、会计学、会计与统计核算
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旅游与酒店管理、旅游英语
物流 物流管理、物流工程
文秘 文秘与办公自动化、秘书、文秘
美术 美术教育、装潢艺术设计、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
工艺美术 工艺美术、计算机美术设计、广告与装潢设计、电脑美术设计、三维设计与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
音乐(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舞蹈、戏曲学、钢琴含乐器方向、小号含西洋乐器
物理
播音与主持 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 电视节目制作、影视动画、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

沁阳政府网招聘简章连接
http://www.qinyang.gov.cn/Index/xxgk/News_View.asp?id=10591


2010年山东省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按照《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淄编办[2006]64号)、《关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淄人发[2007]128号)和《关于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的意见》(淄人发〔2009〕26号)的规定,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研究确定,2010年市属事业单位招聘部分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本次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面向2010年应届毕业生(含派遣期内的2008、2009年毕业生)。具体为:
(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范围为:
1、博士研究生;
2、国家“985工程”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及重点学科的本科毕业生(见附件1);
3、国家“211工程”高校重点学科的硕士研究生(见附件2)。
(二)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群众威信较高,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本科毕业生原则上所学科目考试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专业主干课程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或学习成绩居班级中上游水平研究生科研能力较强,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毕业论文评定为优秀等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身心健康,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10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见附件3)。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7-29日。
报名人员登陆淄博人事信息网(www.zbrs.gov.cn),下载《2010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见附件4)、《2010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自荐书》(见附件5)、《2010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诚信书》(见附件6),填写信息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所报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指定的邮箱(见附件7)。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电脑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提交报名信息,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要回复邮件向报名者说明理由;对报名材料不全的,应与报名者联系,补充有关材料。
报名人数超过1:1比例的,按照学历层次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中共党员,省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论文获得者,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其他荣誉称号获得者优先的原则,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依次筛选确定考核人选。
(三)考核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核组到考核人选所在学校(单位)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2010年1月5-20日。
考核内容主要是认定考核人选提交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以及综合表现。主要包括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班级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可采取查阅档案、原始记录、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核组据实写出考核材料,向部门、单位党组织汇报并研究提出是否聘用的意见。
(四)审核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写出专题报告,并将拟聘用人选的有关材料,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
1、审核内容。①拟聘用人选毕业院校和所学专业是否在规定的“985”或“211”工程高校名单和重点学科目录范围内②学习成绩是否达到规定的基本条件③本人表现是否优良,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以及用人单位的考核意见④是否符合招聘程序等。
2、审核程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根据有关材料,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和编制备案
对于资格审查、考核、审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合格后,分别由组织人事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办理有关行政关系转移、编制备案手续后,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在职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新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年,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享受所在单位的各项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招聘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四、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主组织实施。市组织人事部门、市纪检监察部门、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纪检监察人员全过程监督。
本公告在淄博人事信息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及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站发布。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0533-3184072
市人事局录用流动科 0533-2791825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详见附件7。
监督电话:市纪委干部室0533-3182064
未尽事宜按照《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关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的意见》规定执行。

附件:
1、国家“985工程”高校名单及重点学科目录
2、国家“211工程”高校名单及重点学科目录
3、2010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
4、2010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
5、2010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自荐书
6、2010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诚信书
7、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
淄博市人事局
淄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淄博市张店区2009年事业单位招聘专业人才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有关政策规定和《关于区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的意见》(张人发〔2009〕15号)的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确定为区属事业单位招聘部分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本次区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面向2009年应届毕业生(含派遣期内的2007、2008年毕业生)。

  (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范围为:

  1、博士研究生;

  2、国家“985”工程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及重点学科的本科毕业生(见附件1);

  3、国家“211”工程高校重点学科的硕士研究生(见附件2)。

  (二)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群众威信较高,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本科毕业生原则上所学科目考试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专业主干课程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或学习成绩居班级中上游水平;研究生科研能力较强,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毕业论文评定为优秀等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身心健康,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张店区2009年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计划》(附件3)。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9月11日-21日。

  报名人员登陆张店人事人才网(www.zhangdian.net),下载《张店区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见附件4)、《张店区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自荐书》(见附件5)、《张店区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诚信书》(见附件6),填写信息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email protected]。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电脑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提交报名信息,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二)资格初审

  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回复邮件向报名者说明理由;对报名材料不全的,应与报名者联系,待补充全面后再行资格初审。

  报名人数超过1:1比例的,按照学历层次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中共党员,省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论文获得者,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其他荣誉称号获得者优先的原则,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依次筛选确定考核人选。

  (三)考核

  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联合纪检监察部门、用人单位组成考核组到考核人选所在学校(单位)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2009年9月23日- 27日。

  考 核内容主要是认定考核人选提交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以及综合表现。主要包括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班级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可采取查阅档案、原始记录、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核组 据实写出考核材料,向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汇报并研究提出是否聘用的意见。

  (四)审核

  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写出专题报告,并将拟聘用人选的有关材料,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核。

  1、审核内容。①拟聘用人选毕业院校和所学专业是否在我区规定的“985”或“211”工程高校名单和重点学科目录范围内;②学习成绩是否达到规定的基本条件; ③本人表现是否优良,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以及用人单位的考核意见;④是否符合招聘程序等。

  2、审核程序。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有关材料,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由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和编制备案

  对于资格初审、考核、审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合格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有关聘用和编制备案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享受所在单位的各项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招聘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四、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由区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

  本公告在张店人事人才网及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站发布。

  咨询电话:区 委 组 织 部 0533-2869900

  区 人 事 局 0533-2179991

  区监察局监督电话: 0533-286955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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