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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狗擅自传播歌曲《当爱情经过的时候》,赔了500元

时间:2022-11-07 20:21:12 编辑:莆仙君

科技边角料获悉中维慧科知识产权服务(佛山)有限公司与广州酷狗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判决结果,广东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判令酷狗赔偿中维慧科公司经济损失500元。

天眼查App显示,中维慧科公司拥有歌曲《当爱情经过的时候》信息网络传播权。后发现酷狗擅自向公众提供案涉歌曲,据此索赔1万元经济损失。

酷狗辩称涉案歌曲是用户上传,已履行及时删除的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酷狗侵犯中维慧科公司信息网络传播权,据此不久前一审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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