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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山东济南,街头出现一辆车牌为“鲁AD好几个8”的敞篷车引发关注,不少网友拍下视频并向交警举报,随后,交警找到该涉事车辆,原来这辆车挂这样的车牌是4s店在做宣传活动,店内工作人员解释称该车有临时牌照,悬挂“鲁AD好几个8”车牌是为了博取眼球,从而达到营销目的。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4s店太有创意了,通过这次宣传大家都知道这款车的特点了,但是也有网友表示,普通老百姓遮挡号码都要被处罚,这辆车既然已经有了临时号牌,那么就应该按照规定悬挂,作为4s店也不能例外,必须对它进行处罚。
从法律上来说,4s店为了促销宣传,不按照规定悬挂车牌显然是违法的,我国《机动车号牌管理规定》,临时牌照一般有两张,其中一张贴在车内前挡风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另一张贴在车内后挡风玻璃左下角的位置,临时号牌作为车辆正式号牌办理后核发期间临时上路的一种凭证,和正式号牌享有一样的法律效力,上路时不仅要按规定放置,还需保持合法有效。
临时车牌是有使用期限不超过30天,新车不得超过15天,如果临时号牌过期驾车上路可以暂扣车辆罚款200元并且扣12分。
就本案而言,属于未悬挂号码上路,对此行为,我国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机动车驾驶人一次记9分,并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总之,作为商家搞促销宣传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就像本案中的4s店,这样上路不但违法而且如果围观还有可能引发事故。
最后欢迎大家多来看老洋,遇事不慌张,办事有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