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主义思想开始于启蒙时代的思想家,如玛丽·维特雷·蒙塔古 (Mary Wortley Montagu)女士和孔多赛侯爵(Marquis de Condorcet) 提倡女性教育,还有许多自由派思想家,如杰瑞米·边沁要求在各个方面女人都该有平等的权力。[1]第一个女性科学研究社团 (scientific society) 在1785年成立于荷兰共和国南方,一个叫做 Middleberg 的城市。女性专题期刊,例如专门报道科学议题,也是在这个时期开始风行。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在1792年所著的《女权的辩护》是最早期明确无误可被称得上是女性主义的作品之一,虽然以现代的标准,她拿女人与贵族相比并不恰当,因为贵族的菁英社会地位、娇贵、脆弱、以及容易在知识与道德上怠惰等等,都不像是现代女性主义者的论调。沃斯通克拉夫特相信这种现象是两性共同造成的,而且理所当然地认为女人比男人有更多权力。
19世纪晚期一般认为女性主义运动从18世纪开始,因为当时有越来越多的人相信,女人在法律上受到不平等的待遇。女性主义运动根植于西方,特别是19世纪的改革运动中。组织性的运动则起源于1848年,美国纽约州塞内卡瀑布市(Seneca Falls, New York)召开的第一次女权大会。
艾米琳·潘克斯特(Emmeline Pankhurst)是妇女参政权运动的奠基者之一。她成立了妇女社会政治联盟(The Women's Social and Political Union, WSPU),目标为揭露英国社会里制度化的性别歧视。她们的某些抗议方式,特别是在财物损坏上,违反当时法规,导致成员们重复进出牢狱,这因此引发成员们进行绝食抗议。当时对绝食者的强制喂食方法反而让这些成员病得很严重,使得当时法律体制的残暴受到社会关注,也因此让她们的诉求受到更多重视。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当时的政府推出了俗称的《猫捉老鼠法案》(The Cat and Mouse Act),允许绝食到有生命危险程度的妇女暂时出狱,以后再把她们逮捕回去。
其他值得注意的19世纪女性主义者包括艾玛·葛德曼 (Emma Goldman), 伊丽莎白·凯第·史丹顿 (Elizabeth Cady Stanton) 和玛格丽特·桑格 (Margaret Sanger)。
阿拉伯世界的女性主义运动则有埃及法学家卡西姆·阿敏 (Qasim Amin)。阿敏是阿拉伯女性主义运动之父,他在1899年写了开拓性的书,《女性解放》(Tahrir al-Mar'a 。阿敏批判当时的社会习俗,例如多妻制,面纱、或隔离女性制度,谴责这些习俗不符合伊斯兰教的真正精神。他的作品对伊斯兰与回教世界的妇女政治运动有巨大的影响,直到今日还被引用。不过,比较不为人知的是那些在阿敏之前,就已经从女性主义角度出发,对他们的社会提出批判的女性。埃及的女性出版打从1892年第一期出刊,就开始提倡类似的主张。而且,比这更早上十多年,埃及、叙利亚、黎巴嫩的男男女女就已经在阅读欧洲的女性主义杂志,甚至在一般的出版媒体上讨论这些议题与中东世界的相关性。
20世纪许多国家在20世纪早期开始给予妇女投票权,特别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后。造成这改变的原因说法不一,但包括企图对女人在战争期间的贡献表示认可。参战双方对战争正当性的自我宣传所造成的影响,也包括在内。例如,威尔逊提出的十四点协议中,自决是构成社会的要素之一,所以对于在现代国家中占半数人口的女人,男人再也难以拒绝给予他们投票权。
1920年代对女人来说是个重要的时期,因为他们不只获得了投票权,也在许多国家得到法律上的认可。不过,在许多国家,女人失去了他们在战争时期的工作。事实上,因为保守势力的反扑,特别是回报战士的社会压力,造成女人有些时候得放弃连战前就已经有的工作,他们被迫让位给退伍还乡的士兵。许多女人继续在蓝领阶级、在农场上、在传统女性职业里工作。女人在某些领域则有大的进展,如护理。
在两次世界大战,男性劳动力的缺乏让女人有机会进入传统属于男性的职业,如军火、机械工业。女人甚至有了自己的职业女篮联盟。这展现了女人也能够作“男人的工作”,而且高度显示社会依赖她们的贡献,这个转变鼓舞女人争取平等的地位。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铆钉工人罗西的形象广受欢迎,并且成为新一代职业妇女的象征。
在一些国家,把女权议题推进到追求与男人在经济上的平等。在这些社会里面,女人常被鼓励跟男人一样平等的参与劳动,虽然她们很少在政治上享受平等的权力,而且常常得面对非常不一样的社会期待。
某些地区的政权则是积极打压女性主义和女性解放运动。例如,纳粹德国认为理想化的社会该是高度层级化,而且女人该处于从属男人的地位。在那里,非常难以进行女权运动。而在其他一些社会则是刻意地限制女人与男人的性别角色,如意大利,和后来的阿富汗。
最早期的女性主义与女性主义运动通常被称为第一波,1960年代以后的则被称为第二波。在一些西方国家,女人已经获得法律上几乎是平等的地位,第二波女性主义专注于在社会和经济上获得全面性的平等。一直到1960年代之前,避孕跟节育几乎全面受到限制,而这是他们努力的主要方向之一。女性主义希望避孕药的开发能够让它容易越来越普及化。许多人希望这能够免除女人生育不想要的小孩的负担:因为他们觉得要达到经济上完全独立于男人,就必须能掌控生殖功能。堕胎权也是个主要诉求,但因为对这议题的严重社会分歧,这部分比较难达成。一直到今日,堕胎在世界上的许多地区依旧是个争论中的议题。
许多女性主义者也为改变大众预想中的女性性行为而奋斗。因为一般人倾向比较可以接受男人有多数个性伴侣,许多女性主义者鼓励女人“性解放”,与不只一位性伴侣以欢娱为目的而做爱。到底有多少女人因此改变他们的行为是可争辩的,因为,第一、许多女人本来就与多数伴侣上床,第二、大多数女人依旧留在以一对一为主的关系里。不过,似乎很明显,从1980年代起,女人在性行为上比以前的世代更加活跃。
也有所谓的第三波女权运动, 但女性主义者对于它的必要性、用处、主张,看法不一。常被称为“后女性主义者”的主张则也许可被认为是女性论述,而这种论述是从世上已具有女性平权为出发产生的,而不是为了争取它产生。
近期动态女性主义历史
与男人相比,世界上许多地区的女人依旧面临很多问题:同工不同酬,在政治与经济掌握较少的权力,而且常受到社会上密集的压力、要求他们符合传统的性别角色。女性主义者还在为这些问题而努力。目前评价最高的努力方向在于同工同酬,生育权,和鼓励女人参与政治、不论是作为候选人还是选民。在某些方面,女性主义者也往立法努力,例如,保障平等地位的离婚法,保护女人不受强奸与性骚扰的法案。在阿拉伯和伊斯兰世界,女性主义运动面临非常不同的挑战。例如,在摩洛哥和伊朗,女性主义者的目标是规范个人身分的伊斯兰法律。根据伊斯兰法律,妇女再婚便可能失去小孩的监护权,离婚只能由男性提出,在一些国家一夫多妻依旧是合法的。虽然并不直接挑战伊斯兰法律,这些在不同伊斯兰国家的男男女女企图对宗教文书提供些现代而且女性主义的新解读。埃及的女性主义妇科医学家 Nawal al-Sa'dawi 提出的主要批判是依旧盛行的女性性器割除风俗。其他非洲国家的女性主义团体也反对这项风俗。
女性主义历史
20世纪后期,女性主义者所面临的一个问题是种来自内部,对于印象中狂热女性主义者的强烈反动。这个反动可能是因为一些激进女性主义者与他们所引导的运动太过显目,而且被不准确地认为那就是女性主义运动的全部。许多人因此而对要认同自己是个女性主义者这件事情,变得非常迟疑。在西方世界之外,女性主义常常被跟西方殖民主义和西方文化影响连结在一起,也因此经常被视为不正当的。女性主义团体因此也常常喜欢自称为“妇女团体”而避免把自己称为女性主义者。历史记载历史上有名的女性主义者
艾碧该·亚当斯(en:Abigail Adams)
苏珊·安东尼
格洛莉娅·安扎尔朵(en:Gloria E. Anzaldúa)
西蒙·波娃
安吉拉·戴维丝(en:Angela Davis)
法蒂玛·莫妮茜(en:Fatima Mernissi)
葛萝莉亚·史丹能(en:Gloria Steinem)
海丽特·塔布曼
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
维吉尼亚·伍尔芙